海南产品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或著名品牌 将奖3万元
我省启动2016年度著名商标认定工作
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或著名品牌
产品将奖励3万元
海南日报海口7月16日讯(记者宗兆宣 通讯员陈术颖)记者日前从省工商局获悉,为推动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省工商局启动2016年度“海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被认定为海南省著名商标或者海南省著名品牌产品的,由省政府一次性给予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据了解,依法在海南省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持有的有效注册商标(含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均可申请认定海南省著名商标;已超过3年有效期或有效期前3个月的海南省著名商标,需重新认定。企业申请认定海南省著名商标,应当在7月30日前,向企业所在地市(县)工商局办理相关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