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到两万元,多到近百万元他都来者不拒。作为一名基层干部,他在长达27年的“官场”生涯里一路升迁一路腐败,受贿金额达120万元。
他就是中共海南省海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吴其军。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其军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吴其军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查明,1999年3月至2012年10月,吴其军先后担任原琼山市十字路镇镇长、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镇委书记、琼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取王某等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40万元。
升迁与受贿“齐飞”
1965年11月出生的吴其军,系海南海口人,中央党校大专学历。1988年5月参加工作,2015年12月10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在这27年里,吴其军是从一名乡镇共青团干事起步,历任副镇长、镇长、镇委书记、副区长等职务,一步步高升。2012年,他被提拔为海口市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然而,正当吴其军“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候,他已进入纪检监察部门的视野——他在担任镇长、副区长期间干的钱权交易的勾当被发觉。2015年6月2日,时任海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的吴其军被查。
据查,自1999年到琼山市龙桥镇任职以来,直到担任琼山区副区长,吴其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旧城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共计140万元。2015年12月10日,吴其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按照吴其军自己的说法,他这一路的升迁,都是自己“苦干”出来的。无论是在乡镇还是在区里、市里工作,都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与表扬。然而,权力越大,他对金钱的欲望越不断膨胀,在名与利的诱惑中逐渐迷失了自己,最终在阴沟里翻了船。
借款为名肆意索贿
1999年至2000年,琼山占符农业公司与原琼山市十字路镇政府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书,承建原琼山市十字路镇办公楼及套间住宿楼、干部住宅楼、围墙及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综合楼等项目。
“1999年初,吴其军调到十字路镇担任镇长,考虑到施工款拨付需要经过吴其军的审批,还有政府办公楼和宿舍楼项目的部分土地的拆迁工作还需要得到吴其军的支持,他先后两次送给吴其军4万元。”琼山占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明善告诉办案人员。
2007年10月至2012年,吴其军担任琼山区副区长,分管教育。2008年1月至10月期间,吴效辉以海南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公司的名义分别承建了几所学校教学楼项目。
据吴效辉称,在工程建设中,吴其军以各种理由向其索要钱款。吴效辉担心吴其军作为主管领导会在工程中找茬,所以就给了吴其军5次钱款,数额分别是10万元、15万元、15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共计90万元,每次送的钱都是百元面额的,1万元1扎。
据介绍,吴其军还先后收受张泰超5万元,收受李克枢30万元,收受王康宜两万元,收受苏文明5万元,收受陈金就两万元,收受郑家和两万元等。
心生忐忑赶忙退赃
“每一次收钱办事,其实还是很煎熬的。”吴其军曾说。一方面,他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一次次沦陷;另一方面,收完钱后又担心东窗事发,断送大好仕途。所以,他一边收钱又一边退钱。
吴其军称,在收了吴效辉送的90万元之后,2012年年初,在得知吴效辉资金紧缺后,便向吴丽香借款50万元还给吴效辉。因为害怕被查处,2014年初,他还给吴效辉出具了一张欠条:2009年至2011年,吴其军借吴效辉90万元,2012年已还50万元,余款限于2015年还清。
“2014年,吴其军害怕送他的90万元被查处,所以就提出写一个借条,主要内容是借款90万元,先还50万元,剩下40万元于2015年还完,但是到现在为止,这40万元也没有给我。”据吴效辉证实。
据介绍,因心生忐忑,2012年,吴其军退还给吴效辉50万元。2013年,吴其军将5万元退还张泰超。吴其军于2013年9月15日,以“吴军”的名义将苏文明送的年货折现9000元上缴廉政账户;于2014年10月13日以“李明”的名义将两万元上缴廉政账户,并于同年12月27日以“天平”的名义将3万元上缴廉政账户;2014年1月14日,吴其军以“天平”的名义将王康宜送的两万元上缴廉政账户。
然而,退赃为时已晚。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吴其军在担任琼山市十字路镇镇长、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镇委书记、琼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0万元,吴其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记者 邢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