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旧金山“中华总会馆”(图片来源:“中时电子报”)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徐亦超】据台湾“中时电子报”7月27日报道,纷扰多年的美国旧金山“中华总会馆”撤除“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的官司结果26日出炉。针对原本被撤除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所引发的争议,旧金山高等法院法官怀斯曼做出最终裁决,称该“撤旗案”无效,相关旗帜应挂回原处。
报道指,旧金山高院方面裁定:挂置在旧金山“中华总会馆”大厅的“中华民国国旗”已有悠久历史,尽管近年来该总会馆内部已经出现反对声音与提议,但这更足以证明该“撤旗案”是一“重大议题”,因此,必须获得2/3以上出席商董之投票同意,才能通过。
代表原告提出此一反对“撤旗”官司的辩护律师邵宜台26日对法官的最终判决表示,“中华总会馆应将‘中华民国国旗’恢复展示于中华总会馆”。
但原告一方并非大获全胜。原告为了确保该“撤旗”案今后无法再次成功提出,而在庭上要求应将该案通过门槛提高至“须获3/4商董同意”,但未获采纳,遭到法官否决。
另外,原告提出向“中华总会馆”与主导该一“撤旗案”的黄荣达和黄楚文寻求支付相关律师费用之议,亦遭到法官否决。旧金山高院主审法官怀斯曼裁定,原告与被告各自负担其相关律师费用。
主审法官怀斯曼在最终判决中称,主导“撤旗案”的中华总会馆总董黄荣达违反其所托付之职责,而错误的宣布“撤旗案”获得通过。怀斯曼发官在判决书中指出,在该次的商董月会上有42人投票,过半则须22票,并非黄荣达所称的21票即告过半。黄荣达实有“怠忽职守”。
旧金山中华总会馆于2013年5月25日商董会中,以21票赞成、20票反对、1票弃权、1票遗失,通过撤除悬挂在该馆百年历史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当时,支持该“撤旗案”的黄荣达在议案获得通过之后表示,短期不同意见可以理解。但从长远看,撤旗能够促进侨社团结,避免更多纷争。
黄荣达说,我们都同样流一种中国人的血,为什么要争要拗呢?特别是我们华侨来这里谋生,希望争取我们华侨的权益。”而提出撤旗议案的商董黄楚文则认为,“中华总会馆”属民间组织,不应该涉猎政治。
不过,在这一“撤旗案”通过之后,隶属于“中华总会馆”七大侨团之一的肇庆总会馆三位商董周达昌、关宗鲁、张耀廷即于6月27日向美国旧金山高院提起诉讼,指控时任“中华总会馆”总董黄荣达“违背中华总会馆章程”,而提出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该项月会决议,争取回复“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在“中华总会馆”的“传统地位”。
旧金山高等法院于今年6月中旬做出“初步判决”,指该一撤旗动议“违反章程”,应予“放回投票前之位置”。经原告与被告各自提出异议之后,主审法官怀斯曼在26日做出最后判决,本案审理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