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生态公益林综合效益为2196.18亿元
青海新闻网讯 为全面、客观、合理地对全省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和评价,掌握自2004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建设管理成效,省林业厅委托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历时1年,完成了我省生态公益林建设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我省生态公益林综合效益为2196.18亿元。其中生态效益为2148.61亿元、经济效益为24.75亿元、社会效益为22.82亿元。
本次评价以2004年和2014年我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为基础,参考全省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成果以及有关专项调查和监测成果,参照国家林业局《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规范》,结合我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类、10项标准、17项指标构成的生态公益林建设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对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
我省自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管理以来,经过10余年的努力,森林面积逐年增加,国家级公益林面积由最初的537.9万公顷增加到目前的906.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5.08%提高到目前的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