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先生向记者展示脖子上的勒痕。
被碾死的京巴狗。
被碾死的京巴狗。
律师:狗主人行为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智摄影张磊
7月29日上午,跑货运的夏先生开面包车到成都新泉路一小区内送货时,不慎在一拐角处碾死了一只京巴狗。见到爱犬被碾死,狗主人先是气愤地将夏先生拽下车,然后把拴狗的皮质狗链,套在夏先生的脖子上,并逼其向死去的京巴狗下跪……
无奈之下,夏先生只得报警。在警察的协调下,他向狗主人赔偿了800元,“没办法,小区没有监控,我也不想惹事……”事后夏先生认为,狗主人的做法是对他的人格侮辱,但他实在不想去追究了。
司机讲述碾死一只京巴被逼跪了3分钟
7月30日下午,在成都郫县红光镇,夏先生向记者陈述了其被套狗链、向狗下跪的详细一幕。
夏先生现年44岁,职业是货运司机。29日上午10时许,他开着一辆面包车,拉着瓷砖等装修材料,来到成都市新泉路某小区送货。
卸完货后,夏先生驾车准备返回,在途经小区内一个拐弯处时,他看到前方有居民在遛狗,“三条大狼狗,都没有拴绳子”。由于小区道路狭窄,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他特意放慢了速度,把车速控制在10公里左右,但意外还是发生了。驶过拐弯处后,一声狗的惨叫传来,“后面有人大喊‘碾到狗了’,我就赶紧将车停了下来。”
夏先生称,没等他下车查看情况,一名穿红衣的男子就冲了上来,猛踢车门,“我就对小伙子说了一句,你要干啥子。”话音刚落,他就被红衣男子拽下车,红衣男子将一条拴狗的皮绳子,套在他的脖子上往地上按。
“狗是被左后轮碾压的,他把我拽到车尾,逼我向死去的狗下跪……”夏先生说,自己身材矮小、上了年纪,根本对抗不过一个年轻小伙子,“跪了3分钟左右,小伙子还打了我头部两下。”
目击市民狗链套住司机脖子逼其下跪
夏先生所称的向狗下跪一幕,立即成了事发小区居民的热议话题。30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小区走访,试图还原事件真相。
该小区一位女士告诉记者,狗主人和夏先生拉扯的一幕,她看得清清楚楚。“狗主人是个小伙子,太凶了,我看面包车司机也没说啥子,小伙子就把狗绳子套在司机脖子上。”她说,小伙子还把司机往地上按,逼司机给被碾死的狗下跪……
这位女士认识狗主人,她说小伙子姓张,就住在小区内,家中一共养了四条狗,包括一条京巴、一条拉布拉多和两条狼狗。
在小区中,另有多位居民抱怨,张某家养的四条狗,出门时很少用绳子拴住,“都是敞跑的”。小区里有很多老人孩子,大家都远远地绕着狼狗走。
小区一位保安告诉记者,面包车碾死狗后,狗主人确实用狗链套住司机脖子,逼迫司机给狗下跪,“咋说呢,这样做确实不妥当”。
遗憾的是,事发地点位于小区监控盲区,监控并未拍到事发的一幕。
争议
狗主人妻子:撞死狗应赔偿可以向司机道歉
30日下午5点,华西都市报记者找到狗主人张先生家,但敲门多次一直没有回应。记者又多次拨打其电话,但一直没人接听。
29日下午,张先生的妻子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承认了“张先生打人不对”,但她认为夏先生将爱犬碾死,应该赔偿经济损失,“合理价位的话,让他(夏先生)赔偿我五千块钱。如果我老公确实对他造成身体上的什么,打了他,该道歉就道歉。”不过在当时接受采访时,她曾否认被碾死的京巴没有拴牵引绳,“肯定是拴了绳子的!”
货运司机:给我套狗链是极大的人格侮辱
对于这次遭遇,夏先生想不通,他认为撞死了狗,该赔钱就赔钱、该道歉就道歉,话可以好好说,为什么要动手打人并侮辱自己人格?
“竟然给我套狗链,逼我给死去的狗下跪,难道人还不如一条狗?”他认为,这是对他人格的极大侮辱,并且在小区内遛狗应该拴着,但被碾死的狗并没有牵引绳,“狗狗被撞,狗主人也要负一定责任”。
夏先生称,由于双方争执不下,事发后他报了警。在警方协调下,双方最终和解,而他则向狗主人赔偿了800元。
被套狗链并向狗下跪,就此作罢?夏先生说,事发的地方没有监控,他没有证据,而且他为人老实,实在是不想去追究了,不想再惹事。
律师说法
逼迫司机下跪涉嫌侵犯名誉权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杨认为,狗主人对夏先生采取套狗链并逼其向小狗下跪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夏先生的名誉权,夏先生有权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陈律师说,夏先生在行车过程中不慎碾死小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狗主人将狗链套在夏先生身上并逼其向小狗下跪的情况属实,那么狗主人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夏的人格尊严,涉嫌侵犯名誉权。因此,夏先生有权追究狗主人的侵权责任,要求其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侵权责任。
但如果夏先生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证明狗主人有上述行为,则其追究狗主人的侵权责任将很难得到司法机关支持。对话狗主人
“我确实打了他,但没有强迫他下跪”
30日晚上10时许,华西都市报记者再次前往事发小区,寻找狗主人张先生,但敲门依然无人应答。不过,记者在小区门口,正好碰到了遛狗归来的张先生夫妇。张先生夫妇也回应了“狗链套脖子、逼迫下跪”。
华西都市报:面包车司机夏先生称,你因为狗被碾死,去踢了他的车门,把他拽下来,属实么?
张先生:当时我看到狗被碾死了,但司机有点想跑的意思,我就去把他揪了下来,可能有肢体冲突。
华西都市报:夏先生称,你用狗链套住了他的脖子,并逼迫他向狗下跪,属实么?
张先生:简直是乱说,我当时只是喊他来看一下狗被撞成什么样子了。我承认,我确实打了他,这个不能避免,当时有点激动,他态度也不好,但我绝对没有强迫他下跪。你想嘛,如果是我强迫他下跪,他可不可能赔我800元钱。
华西都市报:事发情形是怎样的?被碾死的狗狗有没有拴绳子?
张先生:当时我和老婆下楼遛狗,三条大狗和一只小狗。这只小狗是我妈收养的流浪狗,已经有13年了,我们把它当做家人来看待。但是我也承认,这狗太老了,下楼遛狗我都没有拴绳子。
华西都市报:小区有多位居民表示,你家里养了四条狗,存在扰民的问题。
张先生:哪有四条狗嘛?我只有两条,一个是拉布拉多,一个是京巴,剩下的两条狗,都是帮朋友临时带几天,真的不是我自己养的。(他掏出手机说)你看嘛,又有朋友找我,说他家里来了人不方便养狗,让我帮忙带几天。
第一评
暴力“逼跪”与“爱”无关
李晓亮简单问题复杂化,会让很多事情最终失焦跑偏。比如,我们今天看到的这起“人跪狗”新闻,起因很简单,司机或因驾驶盲区不慎碾死一只宠物狗,可谓纯交通意外,赔钱当是最好处理方式。然而爱狗心切的狗主人,不依不饶,将肇事司机强拖下车,甚至狗链套颈,逼其下跪,这就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争议纠纷。
既然起了暴力冲突,只能报警善后。警方调解下,司机赔偿800元。事后,司机觉得被逼下跪,而且是跪狗,深感人不如狗,有辱人格,气愤不过。舆论争议,似乎也着眼于“跪狗”,逼跪行为本身似也出于“爱”,因为爱狗,所以施暴。
实际上,若只停留于人狗对比,或爱狗动机,那么纯情绪性论争就会不可避免地遮蔽真正应关注的焦点。既已报警,就该法律角度考量。交通事故属意外,逼跪行为却有多起目击证实,责任分担必须厘清。至少从情理上讲,小区同时遛四狗,且两只属肩高近半米、体重几十公斤的大型犬,拴绳是起码的要求。尽管狗主人妻子称“肯定是拴了绳子的”,但后来逼跪时直接就能“狗绳套颈”,是否说明至少有一只没有拴绳呢?
四犬同出,若知悉小区还有大型货车进出,有驾驶盲区存在,那么牵绳与否,与意外直接相关,甚至有部分因果关系。碾压事故就非司机全责;随之发生的逼跪,定性定责就简单多了,这个就是狗主人涉嫌暴力违法。
施暴就是违法,各式“逼跪”非法暴力事件,层出不穷:撞豪车逼跪,抓小偷逼跪,逼人为狗跪的新闻也远非这一起。逼跪式羞辱,也多伴有暴力攻击,不止是名誉和人格侵权问题。而法律不论动机,不要扯上皆因爱车、爱狗,才情急失控……施暴真与“爱”无关。
跪狗不行,跪人也不行。“跪三分钟,打头两下”——逼人下跪,动手打人,就是犯法。别扯上狗,也别复杂化,这么简单的道理,不用掰扯半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