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江苏 » 正文

全球报道:医药机构和药店今起可申请医保定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01
核心提示:医药机构和药店今起可申请医保定点本报讯(记者 肖姗 实习生 吴兴) 我市取消对医保定点机构资格审查的行政审批,改由社保经办机
医药机构和药店今起可申请医保定点

本报讯(记者 肖姗 实习生 吴兴) 我市取消对医保定点机构资格审查的行政审批,改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协议管理。日前,市人社局宣布,2016年度南京市医药机构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定于8月1日开始。医药机构可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jhrss.gov.cn)查询相关信息,或咨询12333热线。

申请对象为全市(含江宁、六合、浦口、高淳、溧水5区)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申请时间8月1日—8月31日。申请条件为:依法取得行政部门核发的执(营)业许可证证照;守法诚信,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内无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有完善的医药管理信息系统,能够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实时数据交换,符合系统联网条件及网络安全环境要求;经营场所稳定,有合法的房屋产权或使用权;仅设门诊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际连续经营需满6个月(2016年3月1日之前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设立并连续经营的);仅设门诊的医疗机构经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零售药店经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据统计,全市医药机构总数突破4000家,目前作为医疗保险定点的还不到1500家。

标签:医保,机构,定点,医药,药店,申请,医疗,经营,8月,1日

责任编辑:苗津伟、马燕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