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村官红与黑:某村委会主任一次性收受贿赂达3100万
提起深圳企业,你可能立刻会想到华为、腾讯等明星企业,但有一类企业虽然你关注不多,却不妨碍它在深圳举足轻重的地位。
那就是,社区股份合作公司。
先通过一张图,让我们感受一下社区股份合作企业在深圳的分量。
估计每一个深圳人都不会陌生吧,深圳标志性建筑之一“京基100”。
它是蔡屋围社区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旧城改造的杰作,也是整个深圳社区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个成功缩影。
伴随着特区30多年的高速发展,社区股份有限公司如今已是深圳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013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全市有942家社区股份有限公司,股民29.3万人,资产总额达1186.53亿元,拥有集体土地、山林608平方公里。
换言之,只占全市企业总数的1.8‰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却拥有全市约1/3土地;只占全市人口的2%公司股民,却是占到全市85%人口的房东。
公司快速发展,股民当然受益。以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为例,从一个小渔村到人均年收入(分红)达15万元的富裕村,发展奇迹全国闻名。
这是改革开放的成果,也是一些有头脑、有想法的村干部的才能体现。
在一些发展良好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层尤其是董事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如此庞大的资产面前,在各色商人的“围剿”下,有些深圳“村官”迷失了……
据统计,2005年以来,深圳共查处社区股份公司案件180多宗,其中近50%是社区股份公司董事长违纪违法案件,查处董事长、副董事长110多名。
一些案件涉案人数之多,金额之大,情节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
譬如,有“20亿村官”之称的原深圳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村委会主任周伟思,一次性就敢收受开发商的贿赂3100万元,还牵出多名“局座”、“处座”。
严格来讲,村官不是官,但贪腐数额之大却让一些体制内的贪官都“望尘莫及”。
权力的高度集中,加上乏力的监督约束,让一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几乎可以为所欲为。独断专行,不执行公司章程,不遵守集体决策程序,随意挥霍集体资金……
个别股份合作公司表面繁荣,但实际上集体资产早已被公司管理层贪污挪用,成了一个“空壳”,只剩下“负资产”。
特别是在城市更新等项目中,个别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私自设立“账外账”,私下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输送,股民难监督、监管部门难发现,在公司财务帐目上也监管不到,成为重大风险点。
2013年4月,龙华新区纪工委查办了民治街道牛栏前股份合作公司腐败窝案,宝安区人大代表、牛栏前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钟伟球等11人被立案查处。
该案涉及公司19家,涉案人员超过30人,银行账户达300多个,涉及资金1.2亿元,物业、土地价值10亿元。
如此数额巨大的贪腐,怎么不叫人触目惊心?
当然,遭殃的股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近年来,关于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违纪违法的信访投诉逐年上升,占比已达30%左右。
对于这种恶劣的腐败行为,我们纪委绝不手软。
据统计,2012-2015年我市纪检机关共查处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62 人,约占查处的各级“一把手”总数的10%。
其中,2012年14人,2013年7人,2014年16人,2015年25人,数量逐年攀升。
当然,严惩更要治本。
村官贪腐有机可趁的最大原因就在于,“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实用不清楚,不透明。
监管的随意性较大,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也不具备强制性。
因此,目前市委市政府正在研究修订股份合作公司条例,推进集体资产交易、集体资产管理、财务实时在线监管和出国(境)证照管理“四个平台”建设。
制定全市各区(新区)“四个平台”建设的基本规范和标准要求,明确资产交易范围、监管规则等,切实加强对全市集体资产交易的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目前,这项工作正稳步推进,即将在全市推开。
唯有“三资”公开透明,深圳“村官”的权力才有能被关进笼子,村官贪腐迷局才有望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