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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河北 金融机构在贫困县设营业网点可获财政补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1
核心提示:河北省鼓励金融机构在该省行政区划内县域(不含城市中心区)设立银行业分支机构和法人机构。对新设立的县级(不含城市中心区)分
河北省鼓励金融机构在该省行政区划内县域(不含城市中心区)设立银行业分支机构和法人机构。对新设立的县级(不含城市中心区)分支机构或法人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新华社石家庄8月10日专电(记者王昆)记者近日从河北省财政厅获悉,河北将对向全省农村地区和贫困县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给予现金奖励。

河北省鼓励金融机构在该省行政区划内县域(不含城市中心区)设立银行业分支机构和法人机构。对新设立的县级(不含城市中心区)分支机构或法人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在贫困县设立县级以下银行营业网点。对在乡镇新设立银行营业网点,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在农村地区新设立的离行式自助银行,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在自然村设立的助农服务点,每年每个奖励500元,连续奖励三年。金融机构可依据服务点服务质量、交易等情况,自行制定标准补贴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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