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應用程式「叫車服務」駕駛者涉嫌醉酒駕駛被捕
於2016年8月13日下午約4時30分,治安警察局交通廳於路氹城一帶執行反白牌車輛行動期間,發現一名汽車駕駛者於新城大馬路與一名男子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核對資料後,該名男子與另一名同行男子便登上有關駕駛者之汽車(編號:MP-XX-XX)。鑒於有強烈跡象顯示該名汽車駕駛者透過手機應用程式,並利用私人車輛提供有別於獲許可或註冊用途且有報酬之服務,警員於是在安全情況下截停上述汽車,並邀請車上乘客協助調查。乘客向警員供稱,乃透過Ubxx手機應用程式預約車輛接載服務,並透過網上方式支付,事前並不認識駕駛者。調查期間,警員發現駕駛者身帶濃烈酒氣,便為其進行呼氣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1.61克/升。駕駛者要求進行反證,警員遂依法將其送往仁伯爵綜合醫院進行血液酒精測試,結果為1.77克/升。
駕駛者姓邱,男性,年約30歲,澳門人,本局會以【醉酒駕駛】罪將其移送檢察院處理。另外,亦會針對其提供違法接載服務的行為,依法進行檢控。
治安警察局持續關注「白牌車」活動與涉及手機應用程式「叫車服務」,重申根據本澳法律,提供出租車服務必須領有牌照,否則即屬違法,本局定必予以打擊。同時呼籲市民和遊客選擇合法且受監管的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以保障自身權益及安全,否則一旦發生事故或意外,乘客將得不到依法享有的保障,人身安全更受到威脅。本局將秉持一貫立場依法執法,持續嚴厲打擊相關不法營運活動,確保公共利益,維護澳門旅遊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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