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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资讯:省级机关工委、省文明办向党员干部带头开文明车 行文明路 做文明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5
核心提示:省级机关工委、省文明办向党员干部“喊话”——带头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和江苏省文明办近日向省级

省级机关工委、省文明办向党员干部“喊话”——带头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


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和江苏省文明办近日向省级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联合发出倡议书,倡议大家积极参与南京文明交通建设,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带头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

中国江苏网8月15日讯(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晓映 罗鹏) 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和江苏省文明办近日向省级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联合发出倡议书,倡议大家积极参与南京文明交通建设,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带头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

倡议书说,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关于城市工作的部署要求,南京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至2018年,在全市实施“交通秩序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美丽南京是我们的共同家园,文明交通需要我们共同建设,希望省级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争做文明交通践行者。驾驶机动车主动礼让斑马线,不违规停放车辆,不抢道加塞,不占用公交专用道,不违规掉头,不向车窗外抛物,开车时不接听或拨打电话。驾驶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违规驶入机动车道。步行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

争做文明交通志愿者。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在重要交通路口协助交警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服务,引导非机动车文明骑行、行人文明行走;在公交站台引导人们有序排队乘车,不拥挤、不插队。

争做文明交通宣传者。主动向家人、亲友和身边群众宣传交通法规和文明礼仪知识,引导他们珍爱生命、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陋习,养成文明交通习惯。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倡议书希望全体省级机关党员干部和职工从现在做起,从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做起,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为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建设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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