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省环保厅获悉,《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草案)》正式下发,《草案》完善了应急指挥体系、预警标准设置、预警信息发布、预警分级响应和应急措施落实等工作,今后一旦全省有5个或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污染,省大气污染应急指挥中心就可发布空气质量污染预警,启动应急预案。
《草案》明确,将根据空气质量污染程度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空气环境质量指数AQI达到300为黄色预警,400以上为橙色预警,450以上则是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我市现行标准是AQI指数达到300就为严重污染,可以启动红色预警。
省环保厅相关人士介绍,AQI指数在200以内,污染程度较低,因此蓝色预警一般不会启动。如果全省有5个或以上城市AQI指数达到300,才会由省大气污染应急指挥中心启动黄色或更高级别预警,统筹应急措施,如工业减产限产、机动车限行、工地停工等。据介绍,发生区域性大气污染通常是雾霾污染,一个地区采取应急措施往往效果不明显,必须要靠受雾霾污染影响的城市联合起来,共同采取针对工业、机动车尾气、扬尘污染的治污措施,才能使得区域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草案》还规定,红色预警时,中小学和幼儿园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露天作业工地全部停工,除应急车辆外的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气象部门必要时还将组织人工增雨作业。(记者 江瑜)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