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乌鲁木齐8月25日电(记者胡仁巴)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实施意见》以坚持就业第一为核心,以突出新疆特点、解决就业难点为主线,从实施统筹城乡大就业、精准扶贫就业、促进南疆就业和加强职业培训等8个方面,提出31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充政策内涵,形成了更加完善、更具针对性的自治区就业创业政策体系。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把就业创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工作,连续7年列入重点民生工程,先后出台一系列就业创业政策,含金量高、突破性大。
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始终将促进就业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来抓,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2014至2015年,全区财政安排就业资金分别为56.24亿元和65.42亿元,确保了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以2015年为例,全区59万人享受了职业培训补贴,23万人享受了社保补贴,10.8万人享受了公益性岗位补贴,1万人享受了见习补贴,5000名应届毕业生享受了求职补贴。
今年上半年,自治区共筹集就业资金46.3亿元,有力保障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支出。近期,自治区财政将下达中央第二批就业资金和自治区促进就业以奖代补资金5.64亿元。
截至目前,通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新疆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但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复杂就业形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任务依然繁重。
对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2015年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后,2016年7月1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