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3月2日至4月30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司法部党组进行了巡视。6月2日,中央巡视组向司法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司法部党组高度重视,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凝心聚力、全力以赴,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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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迅速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和中央精神。先后7次召开部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组部检查组对司法部选人用人工作反馈意见,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在中央第六巡视组专项巡视司法部党组情况通报上的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召开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召开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会议,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层层动员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第六巡视组对部党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同志担任组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党组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同志认真履行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各单位巡视整改工作担负起领导责任。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分别成立了本单位巡视整改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门工作班子具体抓,有力保证了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研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6月2日巡视反馈会后,即以部党组名义向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原原本本印发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等文件。根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部党组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和《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18项具体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落实部门;针对3个方面24个问题逐项提出了整改措施,对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明确;安排10个司(局)分别作为主办单位,牵头负责具体整改任务的组织落实和统筹协调,参与单位全力配合、抓好落实。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按照中央部署和部党组要求,对照《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和《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主动认领任务,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分解和落实任务,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建立整改清单台账,一项一项地落实;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同志多次在党组会上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党组成员各负其责、靠前指挥,及时听取分管司局、单位巡视整改工作汇报,与分管司局、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细化整改措施,逐项督促落实。多次召开巡视整改有关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线索。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汇报交流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落实整改任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周例会和周报制度,每周对各司局、直属单位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加强工作协调和督导检查,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近两个月来,司法部党组按照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第六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谨细致的作风、从严从实的态度,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巡视整改任务,有力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部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部直属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律师、监狱等重点领域改革政策措施得到较好落实,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立法和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果,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
二、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司法部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司法部再次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的通知》,对学习贯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分专题进行深入学习研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想新论述新要求,进一步提高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召开全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对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作出部署。分别就监狱、戒毒、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和律师队伍建设、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管理等开展专题调研,分别制定深入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要求对前一阶段学习贯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肯定成绩和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建立健全督查和报告制度,成立督查组,制定督查方案,部署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教育和业务能力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部党组同志带头,进一步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增强担当意识。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新部署新要求,把握大势,拓宽视野,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要求领导干部普遍制定并落实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组织广大干部参加中央政法委举办的政法干部系列学习讲座,组织部机关司局级以上干部参加调训和专题研修,加强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培训,进一步拓宽视野思路、提升专业素养。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研究制定《2016-2017年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科学规划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积极营造主动作为、创新落实的氛围。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部直属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提高工作效能的意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在困难和挑战面前敢于担当,处理棘手问题敢于担责。举办部直属机关青年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促成长”主题演讲会,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在部直属机关开展“家风建设在行动·家庭助廉”活动,大力倡导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把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选用干部,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搭建平台。进一步加大对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干部的宣传表彰力度,“七一”前夕,对部直属机关122名优秀共产党员、4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9个先进党支部进行了表彰,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
认真研究完善司法行政改革综合框架。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调研,提出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综合框架。召开司法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规定时间高质量完成司法行政各项改革任务作出安排部署。积极推动制定社区矫正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法律援助法,推动修改律师法、监狱法,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
积极推进落实律师、监狱、公证、司法鉴定等重点领域改革政策措施。加快制定出台相关改革意见,全面推进中央确定的由司法部承担的关于律师、监狱、公证、司法鉴定等重点领域改革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律师方面:召开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座谈会,对全国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作出部署。制定印发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对理顺“两公”律师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两公”律师管理制度作出部署。研究制定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推动落实律师制度改革政策措施。监狱方面:进一步落实监狱建设标准,加强罪犯分级分类管理,研究制定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程序、罪犯危险性评估和罪犯会见管理等规章制度,完善监狱管理制度体系。公证方面:制定出台《司法部关于加快解决部分地区公证员不足问题的意见》,推动公证工作改革发展。司法鉴定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修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推动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大督查力度,抓好已出台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成立4个专项督查组,对已出台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重点改革意见的落实情况,分赴部分省份进行实地督查。健全完善督办工作机制,部司改办对照改革任务和工作计划,按月督办检查、通报整改,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开花结果”、“落地生根”。
积极推进落实中央关于律师管理的政策措施。经征求32个中央有关部门意见,制定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律师行业政策支持力度,会同财税、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完善律师行业财税和社会保障政策调研,研究制定律师协会会员执业权利保障规则,推动17个省(区、市)制定出台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律师协会服务和自律管理能力。研究修订《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研究修订《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切实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
积极推进落实中央关于监狱管理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监狱体制改革,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以省级财政为主、中央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财政困难地区转移支付为基本原则的监狱经费保障体制,不断健全财政保障科目,提高保障标准。切实加强监狱内部管理,研究制定加强监狱内部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监狱执法、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狱政管理、设施和经费管理。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监狱执法规范化意见,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推进实现网上录入、网上办理、网上监督、网上考核。切实加强监狱干警管理,编辑整理监狱干警管理规定手册,健全完善监狱干警管理制度。深入推进监狱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查处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环节和监狱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加强警务督察,健全完善全面督察、专项督察和常态化督察相结合的督察机制,6月上旬以来分别派出10个督察组分赴34个监狱,针对安全稳定和纪律作风问题开展专项警务督察,督促干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
司法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不断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严格执行党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出台了《中共司法部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健全党组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选人用人的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严格执行司法部《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对部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制度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切实做到“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
进一步加强部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对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部党组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部直属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自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按照《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今年上半年需要换届的15个基层党支部(总支)已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燕城监狱、法制日报社、法律出版社3个直属单位党委计划今年9月底前完成换届,已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正积极筹备。加强直属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增补3名常委。加强机关纪委组织建设,新换届的党支部(总支)班子全部配备纪检委员,切实承担起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积极推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定下发通知,对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将会同中组部筹备召开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研究制定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意见,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畅通与律师沟通的渠道,健全完善包括建立联系点、深入律所调研、网上征询等方式在内的听取律师意见建议的制度机制;通过律所党组织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广大律师传达中央关于律师工作和律师制度改革的精神;抓好已出台的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意见的落实,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全国律协和地方律协党委。要求在律所设立审核、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等环节,同步做好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分所党组织建设工作。对参加联合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单独设立党组织条件的及时设立新的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将“所所联建”改为“归口联建”,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党组织组建联合党支部。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发展律师党员;要求律师事务所正常开展党的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推荐优秀律师党员参选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引导律师党员参政议政。指导律师行业特别是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加强党员意识教育,强化党员的责任感、荣誉感。
认真整改司法行政学院、港澳台法律培训交流中心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司法部《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办法》、《部属协会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研究修订司法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完善直属单位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部直属单位的领导、管理和监督。调整了司法行政学院领导班子,司法行政学院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8个方面的问题,提出并落实11项整改措施,修订完善了院长办公会议事等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队伍的教育管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司法行政学院教学用房危旧改造工作。研究制定港澳台法律培训交流中心建设与发展规划,明确中心职能定位,充分发挥中心培训交流职能作用。
坚决纠正违规兼职、档案造假等问题。对干部违规兼职和违规取酬问题进行专项清理,14人已退出兼任职务,1人正在办理退出兼职手续;13人已退款,1人已部分退款,并制定了下一步退款计划。对存疑档案进行了审核,提出了认定意见。对中组部函询事项作虚假说明的当事人进行追责。对2015年以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不一致的进行重新甄别,提出了处理的初步意见。
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司法部党组严格遵照党章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
健全和落实党员干部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规定(试行)》,明确规定对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除涉密案件外,在部直属机关范围进行通报。对部直属机关查处的3起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4名干部予以通报,及时转发中央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各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强化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部直属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汲取教训,自警自省。
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严格按照《驻司法部纪检组巡视反馈整改方案》抓好落实,启动对纪检审查工作承办、督办人员责任倒查,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修订《信访处理办法》、《问题线索处置和管理办法》,进一步严密工作流程,明确责任、时限,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再次对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有关问题进一步查处。制定《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工作规则》、《关于加强和规范涉案款物管理的通知》等11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强化监督。与有关部门协调完善干部选任监督等具体程序、办法。对中央第六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材料和涉及部直属机关的问题线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处置意见。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照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定,对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认真复查。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部机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名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名处以下党员干部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廉政谈话。对直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2名处级干部作出党纪处分,其中1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
严肃整治出国团组违规等问题。对十八大以来的因公出国(境)团组进行严格检查,15个出访团组存在超人数或超天数的问题,其中1个团组存在超批件天数和擅自变更行程问题;部分团组存在礼品费较高、违规报销通信费等问题,已核实相关情况,并依规依纪处理。严格贯彻执行外事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对因公出国(境)团组人数、境外停留天数、日程、邀请函等重点环节加大审核力度,逐级严格把关管理,责任到人,坚决杜绝因公出访团组违规超人数、天数问题发生。严格执行财政部、外交部出访经费有关规定,严格依照核定的预算规范管理和使用经费。研究修订《司法行政外事工作管理办法》、《外事工作程序》等制度,健全完善因公出国(境)团组批件出具、使用、保管和归档等制度。
切实加强公务用车、政策性住房管理。研究修订部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对包括部领导专车在内的公务用车维修作出规定。党组会决定部领导专车一律不进行内部装饰,坚决杜绝各种违规问题发生。对部机关司局级以下干部住房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对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的3名干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
严肃处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待费超支问题。对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和党纪处理,责令本人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对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制定出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公务接待办法》、《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公务卡结算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接待标准和审批报销程序,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招待费支出。
认真整改司法鉴定所滥发津贴等问题。对司法鉴定所2015年度公务招待费进行清查,依规依纪作出处理。修订《司法鉴定所公务接待工作规范》,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司法鉴定所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发放津补贴进行了规范。
严格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罪犯转押等制度规定。深入推进狱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以公开促公正,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执法。修订出台了《司法部关于计分考核罪犯的规定》,从源头上遏制减刑假释等方面的腐败行为。研究制定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程序。健全完善并贯彻落实罪犯转押的制度规定,坚决杜绝罪犯转押中的违规问题。
严肃查处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联合制定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司法部制定的《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加快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加大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部制定出台的关于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过问案件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办法,确保监狱和干警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切实加强监狱违禁品管理。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切实加强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违禁物品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对监狱违禁品的管理。派出督察组,对各地监狱违禁品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对罪犯私藏手机等违禁品现象严肃查处,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干警严肃追责。
深入推进监狱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监狱作为重点领域,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查处腐败案件,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以近年来监狱系统违纪违法重大案件为反面教材,在全国监狱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自觉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健全完善监狱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五、坚持不懈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
集中整改期间,司法部党组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扎实实做了一些工作,出台了一些制度和措施,解决了一些问题,但巩固发展整改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第六巡视组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深查细照,再接再厉,持续抓好整改工作,重视整改成果运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对尚未完成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抓好整改,跟踪督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下大气力抓巩固、抓提高,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对中央第六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完善规章制度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制度机制,并狠抓制度执行和落实。结合整改,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理论清醒和行动自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在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上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顶层设计,切实将中央精神转化为司法行政工作中可精准对焦、协同发力的体制机制。
(二)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要进一步加强部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加强和规范基层党建工作。要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深入研究完善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定位及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教育、引导、管理、服务,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选用干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三)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部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层层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要支持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部直属机关纪检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强化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要进一步把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到监狱管理中,健全完善监狱管理制度,加强监狱干警队伍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我们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5153629;邮政信箱: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6号,邮编100020;电子邮箱:sfbxszg@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