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8月30日电(索有为 潘玲娜 黄海磊) 记者30日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随着员额制改革等各项司改工作的深入推进,该院打破现有刑庭办案模式,探索设立“刑事审判中心”这一新的审判团队运行模式。通过近半年试运行,刑事审判中心结案数较去年同期上升22.65%,庭负责人承办案件达49件,远超同期办案数量。 刑事审判中心自今年3月成立,是该院司法改革过渡期内的一个临时机构:在保持两个业务庭对外机构名称、职数、人员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整合了原来刑一庭、刑二庭职能,对内刑事审判团队统一为一个管理单元开展工作。刑事审判中心中心下设办公室,集中管理行政类事务,跳出了过去边界明显的人员管理模式,通过统一分案、随机分案、规范案件调整等制度,实现审判资源的整合优化。 围绕落实“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刑事审判中心的案件审批权限已全部下放,院庭负责人不再审批案件,庭长、副庭长真正实现了集中精力办好案件;中心的成立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全市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目前已形成了以经常性片区指导为主,个案指导为辅的听议参审模式。为了确保审判团队裁判标准的相对一致,刑审中心建立了法官联席会议和审判长联席会议的“双联席会议制度”,疑难复杂案件,或者需要统一裁判尺度的案件将需提交会议讨论。 统计显示,截至8月29日,江门刑审中心审结的95%以上的案件均由合议庭审判长签发。庭长作为承办人审理案件49件,达到该院普通刑事法官办案量的60%,其中担任审判长参与合议案件177件,相比同期增长135.22%。(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