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开始,北京警方将对市民举报的、对防范或破获涉恐涉暴案件起到作用的线索给予现金奖励。如果线索特别重要,奖金原则上不低于4万元。
根据公安机关制定的《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涉恐涉暴线索包括涉及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情况的线索,以及相关可疑人、事、物、车等线索。
一旦发现了此类线索,市民可以通过四种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拨打110电话;通过“平安北京”微博私信;信件举报以及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涉恐涉暴线索的接收、评定、奖励等工作由北京市公安局统一负责。警方会根据线索的作用、效果等进行等级评定。
其中,一级线索的奖励原则上不低于40000元,二级原则上不低于20000元、不高于30000元;三级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10000元,警方将视发挥的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数额。
警方表示,市民举报的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由北京市公安局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如未接到通知,即为举报线索未获采用,不予奖励;对匿名举报,无法核实身份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委托他人领取;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出现有人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保障举报人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会披露举报人信息。如有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