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衡水9月3日电 (记者 崔志平)3日,河北省故城县公安局对该县县医院医生韩某被打一案处理情况通报称,一男子张某达因不满该县县医院医生不开具止疼针便对其殴打。目前,警方以涉嫌殴打他人依法给予张某达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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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15时53分,故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有人在县医院四楼骨科打架。”接报后,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巡特警大队出警处置,处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将违法嫌疑人张某达(男,27岁,深州市大冯乡王西河头村人)成功控制。随后赶到的郑口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经查:当日15时30分许,张某达和其姐张某等人为其在故城县医院骨二科住院的父亲办理转院手续,张某为让其父亲在转院时减少疼痛,要求值班医生韩某为其父亲开具并注射止痛针。韩某告知其使用止疼药物可能掩盖病情,对患者无益未开具。张某的丈夫王某遂到县医院门诊开具了止痛针,张某闻知情绪激动,再次赶到骨二科医办室与韩某争执,韩某在对其解释过程中,张某的弟弟张某达赶到现场踹了韩某一脚,打其脸部一拳并将其眼镜打掉,后被人劝开。
目前,故城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涉嫌殴打他人依法给予张某达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