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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讯 刘媛、朱健、记者叶伟报道:日前,南昌市一名政府部门公职人员当“老赖”,被东湖区法院执行法官拘传到法院,该公职人员立即履行执行义务。
据法官介绍,2013年,因民间借贷一事,在南昌市一政府部门工作的吴某被江某诉至法庭,要求归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在法庭的主持下,两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于2014年6月30日前归还欠款。调解书生效后,吴某不履行还款义务,江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称,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便要求吴某向法院申报财产,但吴某表示自己只有名下存款4000元,其余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官多次与其沟通,指出其作为政府公职人员,更应该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但吴某仍拒不履行。
“法官,我现在马上先还20万元,其余的我跟江某再商量一下。”日前,执行法官来到吴某的工作单位,将其拘传到法院,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见法院动起了真格,吴某顿时紧张起来。目前,吴某已归还欠款20万元,剩余欠款则与江某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