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9月5日电(王祎)云南省昌宁县警方5日对外披露,该局8月30日成功破获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税款435.57万元。
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在未发生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昌宁县一科技有限公司从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虚开12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3423416元,金额11879129.23元,税额1544286.77元。
同时,昌宁县该科技有限公司在2016年1月至6月销售给同县某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药材中间品过程中,公司账面反映销售数量38150公斤,销售平均价472.52元/公斤,销售收入18026495.55元。经核实,账面记载销售货物仅有3150公斤通过货运部实际运输,其余3.5万公斤未查明实际运输途径,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0份,虚开数量35万公斤,金额1653.82万元,虚开税额2811494元。
昌宁警方锁定目标后,于8月30日出动警力将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39岁,广东省饶平县人)、郑某某(男,57岁,广东省汕头市人)成功抓获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14份,票面金额2841.73万元,税款435.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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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