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张阿春报道 根据年初计划,辽宁各市应在2016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所有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根据辽宁省环保厅统计,截至目前,全省燃煤小锅炉拆除工作已完成近七成,共计拆除燃煤小锅炉2535台,公示总量为3707台,拆除完成率为68.4%。服务业锅炉拆除1257台,完成84.9%;供暖锅炉拆除403台,完成46.6%;工业锅炉875台,完成64.2%。
沈阳市印发《沈阳市大气治理资金支持燃煤锅炉淘汰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先期投入5亿资金,对燃煤锅炉的拆改实施资金支持,按淘汰锅炉用途给予不同比例市本级补助资金。目前,沈阳燃煤小锅炉淘汰完成率为78.3%。省内其他城市锅炉淘汰完成率在两成到九成之间,由高到低依次是鞍山(100%)、锦州(89.6%)、葫芦岛(80.5%)、盘锦(79.2%)、营口(70.2%)、朝阳(68.4%)、辽阳(68.2%)、本溪(61.7%)、阜新(52.9%)、大连(50.4%)、抚顺(46.2%)、铁岭(36.2%)、丹东(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