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民生 » 健康 » 正文

全球健康:孕妇孕检未被告知肾炎 医院被判赔医药费到75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2  来源:环球网
核心提示:小林婚后不久,欣喜地发现自己怀孕了。但在医院做孕检时,医务人员发现小林患有慢性肾小球肾炎,但并没有将病情充分告知小林,也没有

小林婚后不久,欣喜地发现自己怀孕了。但在医院做孕检时,医务人员发现小林患有慢性肾小球肾炎,但并没有将病情充分告知小林,也没有给予有效治疗。此后,小林的肾功能进一步减退,最终导致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为保全母体健康,小林被迫终止妊娠。

2014年11月,安徽省合肥市医学会受当地卫生机构委托,对小林病案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例属于二等甲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2015年初,司法鉴定机构对小林后续治疗费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小林需终身服用百令胶囊等7种药物、平均每日药费总额为261.97元,后续治疗费以其服用该7种药物的总天数为准进行累加计算。

小林认为自己身心健康受到巨大损害,原因在于院方告知不全面,造成其延误诊疗,为此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75.9万余元。

全 球 资 源 网 在 中 国 西 部 崛 起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小林患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已被鉴定为二等甲级医疗事故,医院对此存有过失。经司法鉴定,小林需终身服用药物,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经法官调解,小林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庐江县某医院自2015年12月31日起每年赔偿小林因医疗事故导致的后续治疗费1万元,该款按年度由庐江县某医院于次年12月31日付清,付至小林75周岁止。

目前,该调解协议已生效。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