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王欣表示如果还有机会创业,会把所学到的技术专业服务于社会,希望快播的案例成为行业自律的警示。
今天,海淀法院对快播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欣获刑三年六个月。三年半,从王欣2014年8月8日被羁押起算,也就是说,再有不到一年半的时间,王欣就可以刑满释放。之前还因王欣认罪而耿耿于怀的吃瓜群众,对于剧情的再次反转纷纷表示醉了。那么,真相到底如何?或许我们可以从公开的判决内容中找出端倪。
对于王欣认罪的重头戏,判决中只用一句带过,“考虑到被告人王欣在第二次庭审过程中,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等情节,本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难道王欣认罪是为了减刑!说好的技术无罪呢?还记得第一次开庭时,王欣抛出快播软件只是一个工具的“菜刀”理论,吊打辩护人,许多网友对其表现出的大义凛然所折服,毅然路转粉,加入支持快播的队伍。现在王欣亲口认罪,节操碎了一地,这让广大支持者情何以堪?于是种种阴谋论的猜测不绝于耳。
其实,被舆论的漩涡推上风口浪尖也许并非王欣所愿,作为技术控的IT男,上头条应不是他所追求的目标。在第二次庭审中,当法院拿出对四台服务器重新鉴定的结论书,王欣和他的辩护人都很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如果终究难逃定罪,那么王欣选择认罪,从而换取减轻处罚也就无可厚非。那些所谓的快播支持者们,大可不必吹着空调、吃着西瓜,用手指力挺“快播有理”、“王欣无罪”,非让王欣去跟事实与法律死磕到底。聪明如王欣,不可能在这么重要的问题上被因为黄片而走到一起的“铁粉”忽悠得晕头转向,毕竟,谁将因此身陷囹圄、与家人分离,而谁会在说完便宜话后转身去寻觅下一个片源,他心里最清楚……
当然,认罪只是法院量刑时考虑的一个很小的情节。根据相关规定,就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而言,传播淫秽视频的多少以及是否“明知”淫秽视频而传播才是法院主要考虑的量刑情节。对于高呼“欠快播一个会员”的网友来说,不管是上传过淫秽视频的“站长”,还是下载过淫秽视频的“助攻”,在某种程度上是你们合力将王欣推上了被告席。幸好,在量刑的时候,法院区分了快播服务器存储功能与淫秽网站直接上传的不同性质,也没有将“明知其网络平台上存在淫秽电子信息”等同于“事先明确知道是淫秽电子信息”,在明确厘清了二者所表达的主观明知内容(前者是针对网络平台所传播的内容包括哪类信息,后者是针对特定视频文件)后,认定相关法律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量标准(1000个)并不适用于快播案。广大快播用户这才松了一口气。否则,若以四台缓存服务器上的21251个淫秽视频论处,刑期就得十年以上。这可不是多几个“会员”就能弥补的了!
以三年和十年有期徒刑为分界点,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有三档量刑幅度。既然没有以淫秽视频的数量作为量刑标准,那么法院为何会判三年以上呢?判决书的最后指出了这颇为关键的一点:快播公司受到两次行政处罚仍以作为的形式掩盖不作为的实质放任淫秽视频大量传播应属“情节严重”。好复杂的一段解释,在我看来,应该可以理解为“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吧。快播软件在2011年后成为全中国市场占有量第一的播放器,在占据市场优势的同时,也必须负起对应的社会责任。淫秽视频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用户,用户群的不断扩大给快播带来了对应的收益,虽然不是直接向用户收取费用,但中间的联系密不可分,这也是王欣等人在知道快播存在大量淫秽视频后态度暧昧的重要原因。但是,在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后,快播仍没有采取行而有效的措施,导致了淫秽视频的大量传播。恶劣后果的产生与其号称一流的技术地位并不相称,因此,法院认为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明显大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一般行为,最终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为“情节严重”,选择了中间档量刑标准。如此算来,一审判罚还是相当仁慈的,只在基准刑之上多加了半年,不知道这跟王欣态度的转变能有多大关系。
王欣认罪,法院酌情量刑,轰轰烈烈的快播案落下了帷幕。在未来的一到两年里,他和团队成员将陆续回归社会。庭审中,王欣表示如果还有机会创业,会把所学到的技术专业服务于社会,希望快播的案例成为行业自律的警示。但愿这次审判真的唤醒了他的社会责任感,但愿他能说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