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岂能让“豆腐渣”监管纵容“豆腐渣”工程
建成6年来,发生5次垮塌;部分建造石料类似于“风化石”,用手就能捏成碎渣;多次承诺整改重建,却屡屡“走过场”……近日,湖南道县一座城市防洪堤被指“豆腐渣”工程,引发多方关注。不可思议的屡建屡塌,令人不禁反思,是什么让“豆腐渣”工程“屹立不倒”?
有人曾把防洪堤比喻为“生命之堤”。其中意义,再深刻不过了。万无一失,一失万无。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试错。这也是为何,每到汛期,“小雨当作中雨抓,中雨当作大雨抓,大雨当作暴雨抓”,都会成为一个必然的选择。未雨绸缪,总比临阵磨枪对生命更负责。正因此,对于防洪堤的质量,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更别说,明知是生命威胁,依然纵容其存在。说得轻一些,是工作失职;说得重一些,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
问题在于,是什么造成了如此“任性”的“豆腐渣”工程?毫无疑问,首要的责任人,是施工单位。即使如当地相关部门负责人所言,大堤附近地下排污管建设多次爆破、排水不畅等因素,是大堤多次垮塌的原因。但这绝非主要原因,最多只能算是“导火索”。无论是使用“炭质页岩”,导致整体结构不稳,还是偷工减料,让个别地方砂浆混凝土施工未达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的缺陷,才是最根本的原因。再花哨的语言,再大声的狡辩,也无法掩盖这一事实。
更值得追问的是,明知质量不达标,为何不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已经察觉出现问题,为何还屡建屡塌?事实上,造就“豆腐渣”工程的,从本质而言,不是别的什么,而是“豆腐渣”的监管。正如一位当地干部所言,“防洪堤垮塌事故本来不应发生”。试想,只要多怀一份为民之心,多尽一份应尽职责,一个“豆腐渣”工程,岂能存活6年之久,甚至直到现在,仍未解决。
有人或许会说,项目是开发商所建,防洪堤工程也直到现在尚未验收,很难说是监管失职。看似如此,其实不然。假如当地监管部门真正尽了职责,进行了全过程监督,用手一捏就成碎渣的岩石,又岂能成为防洪堤所用的石料?倘若当地政府敢于“动真碰硬”,又怎会出现承诺未兑现,防洪堤还多次垮塌的恶果?生命安全面前,没有什么借口。“项目交由开发商建设”、“没有进行验收”等,更绝非是监管不到位的说辞。对那些失职渎职的监管部门理应严肃问责。
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指出,政府要当好“守夜人”。这样的说法,虽说的是经济活动,但,在公共生活领域,政府又何尝不需要当好“守夜人”这一角色呢?杜绝“豆腐渣”式监管,才有可能让“豆腐渣”工程再无可乘之机。
古人有言,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期待当地政府能尽快以强有力的手段,解民忧、暖民心、增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