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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讯)广东陆丰市公安局昨天就香港记者“采访被打”作出回应称,有关五名香港记者在乌坎采访时被公安“掌掴、拳打、摔地”的报道与事实不符。
中新社引述陆丰警方表示,在处理事件时,警方“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但警方确认,乌坎村里的治安队员本月14日晚上9时许接到通报到一村民家中,曾与三名男子发生“推搡和肢体接触”,三名男子后被送往陆丰市公安局,经查为香港《明报》的两名记者和《南华早报》的一名记者。
警方当晚几乎同一时间也在东海镇发现准备进入乌坎村采访的两名《香港01》记者,并将他们送往陆丰市公安局。
警方指出,五名香港记者涉嫌在乌坎村违规采访,其中四人没有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制发的港澳记者采访证,持有该证的《南华早报》麦姓记者没有依规办理相关手续,而香港《明报》邓姓记者的采访证已过期。
陆丰市政府新闻办强调,他们均违反在内地采访报道的有关规定,并在获征询意见后连夜被送到深圳返回香港。
新闻办表示,港澳记者在内地采访,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客观、公正地进行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