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7日新媒体专电(记者许晋豫 毛一竹)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牵头、多个单位联合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后,针对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的又一重大举措。对破解法院执行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产生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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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破解法院执行难
《意见》规定了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具体措施达100多项,包括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等。从国家管理、经济活动、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老赖”进行限制,最大限度压缩其生存空间。
根据《意见》,不仅“老赖”个人行为受限,其企业经营也会受连累。《意见》明确指出,失信被执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票发行或挂牌转让,房地产、建筑企业资质以及授信等都将受到限制。最大限度挤压“老赖”的发展空间,让其为失信付出沉重代价。
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问题,是《意见》的重要目的。2015年全国法院执行案件达到了460多万件,“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加上规避执行的手段不断翻新,仅仅依靠人民法院单打独斗,已经很难满足实际需求。
广东省广州中院执行三庭庭长李强说:“以往打击‘老赖’主要靠法官跑,个别地方还有地方保护,给‘老赖’通风报信,人为制造障碍。光靠法院一家,很难破解执行难题。”
对此,《意见》明确指出要打破信息壁垒,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信息共享的体制机制建设,建立社会信用档案制度。并要求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制度。
多地推进联合惩戒,成效初显
《意见》发布前,全国多地、多部门已在不断推进联合惩戒,加强对“老赖”的打击力度,联合惩戒初显成效。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自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机制以来,通过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贷款、注册办企业等,初步形成了联合惩戒网络,截至今年8月31日,共限制“老赖”乘坐列车155万余次,乘坐飞机470万余次。
据广东高院执行局介绍,广东全省执行案件约占全国的10%,广东一名普通的执行法官平均每年要执行四五百件案子。由于案多人少,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在广东尤为突出。李强认为,除了案多人少,造成执行难的原因主要是诚信意识缺失、法律意识淡薄,执行联动机制尚未完善。
针对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广州市法院与公安联动合作,限制“老赖”高消费,并于9月25日发布《在执行工作中实行悬赏执行的意见(试行)》,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在这一系列措施的倒逼下,甚至出现了“老赖”追着法官要还钱的景象。
3年前,广州中院指定荔湾区法院负责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根据判决结果,被执行人郭某要向申请人赔偿37万多元的经济损失,不想却遇到了执行难的问题。今年1月,执行法官突然接到郭某的电话,他恳切地说,自己一年多来没法买飞机票、高铁票,还耽误了经济合作机会,现在生活非常窘迫,愿意立即把执行款打入账户,并请求法院解除惩戒。
此外,为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治理,宁夏银川市在建筑装饰、加工制造等行业和领域,落实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并定期公布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企业黑白名单。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银川市将做出扣分、纳入“黑名单”处理,发改、财政、土地、规划、住建、银行等有关部门和组织,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建立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银川市兴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陆涛说:“联合惩戒机制增加了企业失信的成本,促使企业依法依规办事,诚信经营,不仅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还促进了社会公平公正。”
构建法治社会、诚信社会
与《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相比,《意见》无疑加强了对“老赖”的联合惩戒力度,对于构建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意见》一方面加大了对失信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另一方面在各部门间树立起协同办案的理念,倒逼企业及个人依法办事,推动构建法治社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纪格非教授说,《意见》的惩罚措施更具体、更全面,失信执行人可谓寸步难行;协同的单位更多、更丰富,行政机关不仅不能阻挠执行,还要成为协助执行的重要力量。
《意见》有助于打造好的司法环境、守法环境和市场秩序,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社会。专家表示,联合惩戒备忘录和《意见》针对的是司法实践里恶意拖欠、拒不执行的行为,这样的行为本身既不利于受害人的权利保护,也不利于诚信社会的建设。《意见》的出台既是法治社会的要求,也是诚信社会的要求。
此外,由于涉及40多个部门,如何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让《意见》落到实处显得十分重要。纪格非说,《意见》的落地需要法院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协助法院解决执行难。并出台相应的细则,落实各部门的权限和职责,明确对相应机关的惩罚措施,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
广东高院执行局局长许佩华也表示,下一步,广东将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出台配套措施,推动《意见》各项惩戒措施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