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商局:8月全省商品类消费投诉648件
原标题:投诉首位为通讯产品
记者日前从贵州省工商局获悉,今年8月,全省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记录来电、来人、来函9659件,投诉案件涉及争议金额347.34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5.83万元;举报案件涉案金额0.88万元。其中,商品类消费投诉648件,占整个消费投诉案件的57.70%。
商品类投诉排名首位的是通讯产品,主要为苹果、三星、华为、小天才、长虹等品牌的移动电话和听筒、电池等配件,涉嫌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无故拖延、无理拒绝履行维修义务;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承诺)的侵权行为;质量问题主要是在产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等。排名第二、第三的分别是交通工具、家用电器。服务类消费投诉475件,占整个消费投诉案件的42.30%。
此外,商品类消费举报81件,占整个消费举报案件的62.31%;服务类消费举报49件,占整个消费举报案件的37.69%。商品类消费举报排名第一的是其他商品;排名第二的是食品,主要集中反映在猪肉、月饼、灌汤包等日常饮食中,涉嫌食品变质、过期、掺杂、掺假,商家涉嫌未办理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活动;排名第三的是烟酒和饮料,主要集中反映在香烟方面,经营者涉嫌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和营业执照,以及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刘姝 陈敏 唐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