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情形可生育三孩 产假158天
银川市发布指南明确生三孩相关事宜
日前,银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针对市民咨询的哪些人可以生三孩,生三孩需要在哪办理登记,产假怎么休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解答,整理发布了《银川市生育登记、奖励优待政策指南》。
《指南》明确,《宁夏回族自治区生育登记服务暂行办法》规定:生育一孩、二孩的夫妻一般应在怀孕前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生育登记,也可以直接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理登记,因特殊情况生育前未登记的,生育后应予以补登。对育有两个子女,经鉴定有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适宜再生育的;再婚夫妻符合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一个,再婚后生育一个的;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两个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三个子女。但前提是生三孩需审批,即:符合条件生育三孩的夫妻在一方户籍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提出再生育申请,报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针对产假怎么休的问题,《指南》也给出了回答,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另增加产假60天。因此,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无论生育一孩、二孩还是三孩,产假均为158天,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记者 徐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