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再出重拳严查9种房地产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台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19家主要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在台山分会场收听收看。
会上,住建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作出明确界定:
一类是误导、欺诈、炒作行为,包括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捏造或者散布谣言等;
另一类是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捂盘惜售、暗中加价收费、捆绑搭售、“一房多卖”等。
会议要求,各地要针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属于房地产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要抓紧处理;对属于相关部门主管的,要抓紧移交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要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等措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对照《通知》自查不规范行为,加强自律,依法依规经营,诚信守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