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洛阳市发改委能源规划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发改委能源办”)获悉,目前,“光伏下乡”工程已经启动,今年年底前,洛阳市将建设完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0个。
从即日起至3月5日,我市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的公办敬老院、乡镇卫生院、林场等可按照程序向所属县(市)、区发改委提出安装申请。
洛阳市发改委能源办工作人员介绍,光伏发电简单点说就是太阳能发电。和传统的火力发电等相比,光伏发电不仅无噪声、无污染排放、安全可靠,而且永不枯竭,是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重点发展推广的新能源之一。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年底前,我市将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下乡”和“阳光工程”两项工程,使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兆瓦,发电量达到两亿度。其中,“光伏下乡”工程将结合美好乡村建设,重点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农民生产、生活相结合,转变农村传统用能方式。
“光伏下乡”工程由市、县两级政府配套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建成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正常运营管理,市供电公司按结算周期向使用单位全额支付上网电费,余电上网部分收益全部归使用单位所有。
光伏下乡工程申请条件及补助办法
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3月5日
申报对象
洛阳市这次“光伏下乡”工程,将仅限于农村地区的公办敬老院、乡镇卫生院、林场、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
安装条件
申报单位申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建在自有屋顶上,且屋面承载力不低于每平方米50公斤,可供安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总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