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亮剑,剑指‘港独’。”对于正在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问题列入议程,有港媒4日这样评论。文章呼吁释法“击中要害,一剑定江山,令‘港独’永世不得超生”。梁、游二人则死不悔改,声称释法是“打压异己”,并扬言“不排除任何形式抗争手法”。一些反对派也借机挑拨释法“打击香港法治”。“《基本法》写得很清楚,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事件涉及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尊严,释法是人大的责任。”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欣新对《环球时报》记者说。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表示,中央在“港独”问题上绝对不能退让,绝对不会容许一国两制下“港独”有任何滋长空间。
爱国、爱港力量期盼人大尽快“出手”的同时,一些反对派却借机搅局。《明报》称,法律界立法会议员、公民党郭荣铿认为,《基本法》相关条文简单,看不到有任何空间需要释法,现阶段释法会“对香港法治带来极大伤害”。香港商业电台称,泛民团体“民阵”将于周日下午发起游行,抗议人大释法。激进组织“本土民主前线”更是公然宣称,支持任何形式抗争活动,“伸张香港民族之独立意志”。对于反对派以“司法独立”为借口,抵触“一国”、放大“两制”的虚伪与阴险港舆论看得很清楚。《东方日报》4日称,为将“港独”分子拒于立法会门外,人大释法势在必行。对此,反对派自然又是如丧考妣,大律师公会亦急忙发表声明,指释法将严重削弱港人以至国际间对“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信心云云。这班蓝血贵族以法律保护者自居,开口司法独立,闭口一国两制,但令人莫名其妙的是,有人鼓吹分裂国家,已明显违反一国两制,他们为何装聋扮哑?有人借立法会宣誓仪式“宣独辱华”,已严重违法违宪,他们为何又置若罔闻?
《巴士的报》的一篇评论称,任由“港独”这只怪兽肆虐,不单中央极度反对,香港也有很多人非常不同意,因为巨兽横行无忌,肯定会将这个小城摧毁,令大多数无辜老百姓受损。讽刺的是,在2014年的“占中”运动中,正是一些法律学者及法律界议员率先亲身示范如何破坏法治。
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欣新4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香港《基本法》第158条写得很清楚,本法的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是第一款,这意味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基本法》的解释权没有任何限制,具有全面性、本源性,因为法律直接规定它有解释权,也具有主动性。人大常委会当然具有释法的权力。这次情况尤其特殊,有些人宣誓过程中实际上亵渎宣誓程序,篡改宣誓誓言,有侮辱国家尊严的表达行为,实际上这种表达方式已经违法,因为《基本法》的第一条说“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表明“港独”是违法的。
“释法的影响是积极的,有助于匡正香港的政治生态,把中央的底线划清。”社科院政治学所港澳问题专家樊鹏对《环球时报》记者说,一些人在不断挑战一国两制的底线,现在连“港独”都冒出来了,甚至要闯进立法会。一国两制首先是“一国”,然后是“两制”,主权高于治权。当《基本法》运行过程中出现一定风险时,主权者一定要维护,“两制”不是“两治”,释法绝不是干涉香港的司法独立。香港《商报》称,《基本法》自生效的那一天起,人大常委会的角色就存在于香港的法律体系中,人大释法已是香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