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子晚报网
11月7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通报,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电视节目采购部主任石卫平涉嫌受贿罪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石卫平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石卫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04年至2013年,被告人石卫平利用其担任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电视节目采购部主任的职务之便,在电视剧采购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多家影视公司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69542.5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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