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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省社区(村)反家暴组织网络实现全覆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6  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辽宁日报
核心提示:今年是《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的第一年,也是我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的关键之年。辽宁省从源头推动,把反家庭暴力工作作为“平安家庭”创建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培训《反家庭暴力法》和辽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落实推动省反家庭暴力工作。为此,省妇联、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辽宁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并建立了通报制度;省检察院建立妇女儿童专案组或女检察官公诉组;省妇联联合省高法在全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在基层法院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聘请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 民政部门建立了受暴妇女救助制度。


在沈阳市沈河区山东庙街道,不少群众都知道“鲁振伟反家庭暴力投诉咨询微信公众号”。该平台聚集了警察、律师、心理咨询师、妇联干部等百余人,运用新媒体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已先后为家暴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社会救助等服务20余次。

今年是《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的第一年,也是我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的关键之年。我省从源头推动,把反家庭暴力工作作为“平安家庭”创建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培训《反家庭暴力法》和我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落实推动我省反家庭暴力工作。为此,省妇联、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辽宁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并建立了通报制度;省检察院建立妇女儿童专案组或女检察官公诉组;省妇联联合省高法在全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在基层法院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聘请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 民政部门建立了受暴妇女救助制度。此外,我省还建立了五级信访投诉受理网络,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方便、快捷地为妇女提供咨询服务、心理疏导、婚姻关系指导等服务。

目前,辽宁省反家庭暴力社会化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全省各地反家庭暴力工作成果显著。省妇联、省公安厅选择沈阳、鞍山、本溪三市开展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示范市创建工作,以项目化运作方式,在三市500个社区(村)开展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进社区(村)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社会知晓度。沈阳市构建了预防教育、危机干预、跟踪服务、联动协作、目标考核的反家暴五大工作体系,并下发了我省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大连市通过购买服务,签约专业律师事务所,每周一天由执业律师到市妇联信访窗口,以定时预约的方式为来访妇女免费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辽阳市妇联在全市城乡建设20个标准化妇女维权示范站(家暴110报警站)。


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71个家暴庇护中心,在派出所和社区(村)警务室分别设立了家暴投诉(报警)站和投诉(报警)点,带动全省建立社区(村)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12110个,实现全省社区(村)反家庭暴力组织网络覆盖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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