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起 盘县至兴义高速设站收费
昨日,来自省政府办公厅消息,经研究,省政府近日批复,同意盘县至兴义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省政府同意盘县至兴义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盘州东、丹霞、民主、大山、保田、普田、清水河、品甸共8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盘县至兴义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2046年12月25日止。
其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收费工作由贵州盘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作者:胡锐 来源:贵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