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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关注:拾荒匠撞人后无力赔偿 法院司法救助伤者家庭8万余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05  来源:成都商报
核心提示:昨日上午,郫县法院内,因双腿无力,6岁女孩娟娟坐在了轮椅里,执行法官将86620元司法救助金递到了娟娟手中。三年多前的一场车祸

昨日上午,郫县法院内,因双腿无力,6岁女孩娟娟坐在了轮椅里,执行法官将86620元司法救助金递到了娟娟手中。

三年多前的一场车祸彻底改变了娟娟一家的命运。车祸中,娟娟一家四口全部住进了医院,花去80余万治疗费后,娟娟一家却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那位承担了事故全部责任的肇事者其实是一名拾荒人。当天他驾驶的面包车没有购买任何保险,另外也没有任何民事赔付能力……

直到现在,娟娟仍无法直立行走,大小便也处于失禁状态。娟娟妈妈,43岁的胡文华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拿到这笔司法救助金后,她将用于对娟娟的继续治疗。

祸起

端午节遇车祸

一家四口受伤

直到现在,胡文华仍对2013年6月12日这个日子,刻骨铭心。

那一天是端午节,胡文华一家早早就从居住的都江堰驾车出发,目标是成都市动物园。当这家人驾车进入郫县境内时,车祸发生了。何某所驾驶的面包车为了赶超一辆大货车,与胡文华丈夫杨才均驾驶的现代车发生迎面对撞。车祸中,胡文华一家四口悉数受伤。其中,杨才均和大儿子全身多处骨折、挫伤。胡文华和怀抱中的女儿娟娟受伤更为严重。其中,胡文华多处肋骨骨折,左眼失明。娟娟则整个下肢完全失去知觉。

交警部门认定,事故中何某承担全部责任。但由于何某是一名拾荒人,当日所驾驶的面包车也没有购买任何保险。最终,何某因交通肇事罪入狱,而胡文华一家,则未能从何某处获得任何赔偿。

救助

8万余元救助

保障孩子治疗

车祸之前,胡文华一家原本生活在幸福之中。2009年,夫妻二人在都江堰开始创业。事故发生时,经过四年时间努力,两人的防盗门厂已有三四十名工人,一切进入良性循环。然而不期而来的车祸,让这个家庭陷入绝境当中。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如何筹集医药费成为了最大的难题,“没有办法,最后只能把厂子以10万元价格贱卖了。”

胡文华算了一笔账,截至目前,一家四口的治疗费已达到80万左右。而让胡文华最难过的并不是自己左眼失明一事,而是小女儿娟娟的处境,“因为没钱,治疗只能时断时续。现在孩子仍无法站立,大小便失禁。6岁了,每天都得和尿不湿相伴,实在是太可怜了。”

昨日上午,除娟娟收到了86620元司法救助金外,还有其他多人获得救助。郫县法院执行法官刘应时介绍,“娟娟这种情况完全符合救助金救助标准。”

胡文华则表示,她将把救助金用于对孩子的继续治疗,“能够让孩子站起来,是我今生最大的梦想。”

成都商报记者 张柄尧

[ 编辑: 农立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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