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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关注:揭阳男子把刚出生13天的女儿3万卖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05  来源:南方法治报
核心提示:狠心父亲在柜员机取卖子款。 林晓 摄 所谓的“领养协议”并不合法。 林晓 摄 阿梅接到警方追回的女婴。 林晓 摄去年热播的电影《

狠心父亲在柜员机取卖子款。 林晓 摄


所谓的“领养协议”并不合法。 林晓 摄


阿梅接到警方追回的女婴。 林晓 摄


去年热播的电影《失孤》中的雷泽宽为了寻找走失的儿子,整整14年历尽艰辛,寻子路上洒满血泪。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这部电影让无数为人父母者动容!但是,在揭阳市却有这么一名狠心的父亲,在女儿刚刚出生10多天后,以3万元的价格将她卖掉。狠心卖女的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一个故事?

A


产妇求助

2016年10月2日,39岁的江西女子阿梅在揭阳市榕城区中心医院生下一个女儿,年近不惑还喜得千金,阿梅很高兴,便给女儿取了个小名,叫圆圆。10月15日,还在家坐月子的阿梅突然接到消息,圆圆的父亲要将圆圆送人。

阿梅说,当时她的老公把小孩的衣服、用品都收拾好,全部送给那些买小孩的人,然后就把小孩抱走。那些抱小孩的人离开时,她便追出去。当她追到客厅时,那些人把门反锁了,她实在出不去。

阿梅满屋子找钥匙,想追出去把女儿要回来,但原本她和孩子父亲人手一把钥匙,那天却怎么都找不到,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些人把孩子带走。

阿梅的老公过了许久才回来,一到家便和阿梅吵起来。他不仅骂阿梅不懂事,而且把茶杯摔到地上。她的老公说把小孩卖掉是为阿梅着想,怕阿梅以后太累。

阿梅在痛苦中煎熬了一天。10月16日下午5时许,阿梅趁着她的老公外出,偷偷打电话报警。

接报后,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东升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阿梅家里调查。

东升派出所副所长魏育林说,当时他们去到阿梅家里,就看到当事人阿梅哭着对他们说,她老公平时经常在外面赌博,没钱就把女儿卖了。

阿梅向民警哭诉,孩子的父亲叫阿冲,今年45岁,他们俩原来各自有家庭,去年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之后,两人就同居了,后来阿梅发现自己怀孕,便瞒着自己的丈夫和家人悄悄把孩子生下来。没想到孩子还没满月,就被狠心的阿冲卖掉了!

阿梅还透露,阿冲抱走女儿之前,曾扔给她10000元,说是买下孩子的那户人家给的。考虑到阿冲可能涉嫌拐卖儿童,办案民警决定立即寻找阿冲的下落。

B

追踪罪嫌

把女儿送走后,阿冲很少回出租屋。

东升派出所教导员林江说:阿冲卖掉孩子后知道这件事违法,他就躲避警方的追查,民警只好一边调查一边守候。

阿梅向民警提供了阿冲几个落脚点,其中一个是在粤东贸易广场那边,阿冲经常去那里跟那些摩托车工友赌博。

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让阿梅暂时不要泄露已经报警的消息,一旦阿冲出现,再设法告知民警。

10月17日上午8时许,阿梅发来信息说,阿冲刚出门,可能要去市区黄岐山大道一家银行网点取钱。

民警就在那家银行网点等候,结果阿冲到银行门口就被民警当场抓获。

通过对阿冲进行突击审讯,他交代,女儿圆圆是通过中间人张某介绍,送给了江西省九江市一对夫妇,并收了对方3万元。

10月18日凌晨,民警在出租屋内抓获嫌疑人张某。

C

解救女婴

两名嫌疑人落网后很快便交代了孩子的去向。很快,榕城警方派出警力前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解救被卖的女婴。

10月21日,东升派出所民警带着圆圆的外婆和舅舅从揭阳市出发,抵达九江市修水县后,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很快找到了收买圆圆的卢某夫妇。

榕城警方从领养圆圆的那户人家口里得知,阿冲把女儿卖给卢某夫妇的时候,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协议。落网后阿冲交代,自己还在协议中做了手脚。

魏育林说,阿冲交代,他的老婆是不愿意卖女儿的,是他在协议上冒充老婆的签名,表示愿意把孩子卖给卢某夫妇。

D

露水夫妻

女婴被解救出来后,暂时由阿梅的母亲和大哥抚养。那么,阿冲和阿梅这对露水夫妻是如何纠缠在一起,最终又引发卖女风波的呢?事情还得从2015年7月说起。

原来,江西人阿梅是潮汕媳妇,2015年暑期带孩子返回潮汕老家。阿梅在揭阳市区一家酒店门口准备接孩子的时候,无意间结识了阿冲。虽然双方都有了家庭,但两人还是很快就走到了一起。

据阿梅说,最先是阿冲跟她搭讪,问她家里是做什么生意的,阿梅说她们家是做锡壶的。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阿梅怀孕了。既没名又没份,一开始阿梅并不想要这个孩子。但阿冲说,如果她把这个小孩打掉,他就会到她潮汕这边的家庭(闹),孩子他是不会放弃的。可以说,阿梅上了阿冲的“贼船”下不来了。丈夫那边阿梅也不敢让他知道。

阿梅和阿冲本来都没有稳定的收入,加上租房等各种开支,在孩子出生之前,两人经济已经相当拮据了。

介绍买卖婴儿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辨解说,阿冲家里有老婆有小孩,阿梅也有老公有小孩,又没有上班,既要租房,又要买牛奶,两人根本无法养婴儿,卖掉婴儿是最好的选择。

阿冲也说,他是真的没钱才这样做的,他曾借给别人七八千元,别人一分钱也没有还他,而且他还欠人家许多钱。

因为入不敷出负债累累,狠心的阿冲竟然打起了亲生女儿的主意,在孩子出生仅仅13天,就托人找到了买家,并把孩子卖掉。

阿冲被抓后悔地说,他不知道“领养协议”并不合法,如果知道这样犯法,他绝对不会这样做。

在阿冲看来,这只是将自己的亲生女儿送给别人抚养,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涉嫌犯罪。如今,阿冲和张某因为涉嫌拐卖儿童已经被警方依法刑拘,而阿梅也还沉浸在伤心之中!这对糊涂的露水夫妻,不但害了自己,更害了无辜的孩子。

释 法

买卖儿童均构成犯罪

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才算领养,什么样的行为是拐卖儿童,两者又该如何区别界定?

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儿童的行为。它与民间领养行为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有非法获利的目的。

广东谨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媛认为:如果在综合考虑之后,认为行为人有以非法营利为目的的,这个行为就应该定性为拐卖儿童罪。如果行为人是由于生活困难所逼,或者是受到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他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孩子送给他人抚养,在这个行为中,他只是收取了小额的、象征性的营养费和感谢费,这一行为是属于民间送养行为,这种行为是不能够以犯罪来定性的。

孙媛指出:在该起案件中,孩子的亲生父亲阿冲在孩子出生后短期内,去找孩子的收买人,又收取了高额的钱财,明显是高于象征性的感谢费、营养费。这已经不是民间领养行为,这种行为并没有考虑到对方的目的、抚养条件,从这种行为来看可以认定有非法获利的目的,认定阿冲涉嫌拐卖儿童罪。

值得一提的是,在拐卖儿童犯罪中,出钱购买小孩的人,也同样要追究责任。

孙媛说,这个收买人的行为中是支付了大量的钱财,而且他对孩子的出生情况和身份情况没有调查,另外即使认为孩子买来是自己抚养,以及“我是买别人的孩子,我是不构成犯罪的”,这仅仅是收买人对法律的一个错误认识,并不影响他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名的成立。现在《刑法修正案(九)》对收买拐卖儿童加大了处罚,规定了收买被拐卖儿童,不阻止进行解救、没有对儿童实施虐待行为的,可以从轻处罚。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一旦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就应该负刑事责任,这种做法也是要从买方方面去堵住入口,才能杜绝卖方的市场。

一对已婚男女,因为情感冲动酿成了大错,现在女婴虽然被解救出来了,但非婚生子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还需要善后。希望阿冲和阿梅的经历能给广大年青人一个警示:恋爱、婚姻、生育都是非常严肃的话题,凡事不考虑后果,最终还是要吃下自己酿的苦果。

(南方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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