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中国频道 » 正文

全球关注:离婚啃老女要钱接济情人遭拒竟弑母 被判无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核心提示: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离婚后带着女儿住在娘家、长期啃老的杨某,因向母亲要钱遭拒,竟将其捆绑并扭打,用衣物缠绕母亲的面部,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离婚后带着女儿住在娘家、长期啃老的杨某,因向母亲要钱遭拒,竟将其捆绑并扭打,用衣物缠绕母亲的面部,致其死亡。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鉴于杨某如实供述杀人事实、盗窃系自首且本案系家庭内部矛盾纠纷引起,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从轻判处杨某无期徒刑。

现年39岁的杨某离婚后带着女儿回到娘家。2014年1月中旬,杨某在丰台某小区的住所内,因琐事与母亲刘某发生争执,遂殴打母亲,并砸开家中温度计,取出水银灌入母亲口中,用衣物缠绕母亲的头面部,造成对方死亡。

司法鉴定显示,口服金属汞不能构成其直接死因。死者死前长时间处于固定屈曲体位,故不排除窒息导致死亡可能。

2014年4月9日,杨某的邻居到派出所求助,称杨某一直没从其家里接走暂时寄养的女儿。当晚,民警才在杨某家中发现其母亲的尸体。次日凌晨三点,侦查员在丰台区一家足疗店将杨某抓获,其对杀害母亲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杨某曾在口供中提到,她与一名开棋牌室的已婚男子是情人关系。对方缺钱时,杨某会接济他,但都是问母亲要钱,少则一万,多到十万。母亲拒绝后,她有了杀害母亲的念头。

法院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杨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数罪并罚。最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元。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