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5县市入选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 黔南有2个
2016/12/08 作者: 稿源:贵州都市报
12月7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指出,经国家发改委、中央编办、公安部、民政部等11个部门联合评审,按照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倾斜,优先考虑改革意愿强、发展潜力大、特色较鲜明的中小城市、县、建制镇的原则,同意将包括黔南州独山县在内的111个城市(镇)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本次贵州省共5个县市入选。
《通知》要求,2016年年底前启动试点,到2018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有序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试点主要任务为,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当前新型城镇化发展实际,坚持突出地方特色,重点在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中心城市建设、城市绿色智能发展、产城融合发展、地方文化保护传承、城乡统筹发展等领域,根据批复的相关任务,结合本地发展实际,重点突破薄弱环节,积极探索,闯出新路。
在试点过程中,各地区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保护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城镇用地无序扩展,严格控制城镇建设占用耕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建设功能好、交通畅、环境优、形象美的新型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