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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今年查办108名“巨贪” 挽回损失6.23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10
核心提示:来源:新华日报12月8日至9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分别在扬州、淮安、连云港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2016年检察工作。据通报,全省

来源:新华日报


12月8日至9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分别在扬州、淮安、连云港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2016年检察工作。据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今年1至11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114件141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08件445人,其中,30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的贪污贿赂案件达84件108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23亿。

据江苏省检察院介绍,今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依法查办中央交办的系列专案。申维辰、金道铭、聂春玉、白云、杜善学、陈川平、令政策等受贿案全部提起了公诉,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我省检察机关还重点查办发生在全省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12人,包括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原局长邵毅(正厅级)、镇江市委原常委、副市长蒋建明(副厅级)、中国矿业大学副校长缪协兴(副厅级)等10名原厅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贪污贿赂案件数额作出了新的规定后,江苏检察机关按照新标准查处了30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的贪污贿赂案件84件108人。

在查办领导干部的同时,检察机关还紧盯职务犯罪多发高发领域和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案件查办。如国企领域犯罪查办了177人、民生领域查办了530人,医疗检验领域253人。其中,由扬州检察院组织查办的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局长李量涉嫌受贿案、徐州市原副市长李连玉涉嫌受贿案影响较大,目前两案均已经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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