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假币5000余元 小伙领取快递时被抓
本报讯(记者 于忠虎)咸阳一小伙缺钱花,竟生出网上购买假币的荒唐想法,并购买了大量10元、20元的小面额人民币,在购物中消费,且屡试不爽。近日,当其再次从物流公司领取购买的假币时,被秦都公安分局民警抓获。
12月1日,秦都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获得一条线索:辖区内有人在网上购买假人民币,并通过物流快递公司进行运输。随即安排侦查员对各大物流公司进行摸排,很快将目标锁定在世纪大道的“××快递”公司。12月3日一大早,侦查员通过大量工作,在堆积如山的包裹、快件中,依据线索找到了可疑寄递品。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乔装快递员如约按期送货,并在取货地点附近布控守候。上午10时许,一青年男子进入民警视线,当他刚从快递员手里接到包裹并进行签收后,周围布控守候的侦查员立即冲上前将其抓获,并打开包裹进行检查,现场缴获104张20元面额假币。
经过审查,嫌疑人王某交代,因为手头紧张,在网上看到有人议论销售假币的事情后,为了满足消费需要,先后四次每次花费三四百元,在网上购买面额为10元、20元的假币300余张共5000余元,并通过快递等物流公司交易收货,购买的假币均被其用于上网、购物等消费。在审查中,王某还交代,其朋友刘某、秦某发现他最近花销较大,手头大方,便问起缘由,王某便向二人透露其中“玄机”,得知情况后,此二人凑钱交给其参与共同购买假币并使用,侦查员当天下午在中华西路一网吧内将嫌疑人刘某抓获。嫌疑人秦某也于12月14日投案。
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嫌疑人王某、刘某、秦某已被依法处理。
办案民警通过此案告诫广大市民,非法持有、使用假币是违法行为,数额较大会构成犯罪。同时也提醒,涉案的假币实际与真币有较大差别,尚达不到以假乱真的程度,但是犯罪嫌疑人盯住了小面额假币通常不被人注意的情况,用假币冒充真币使用,因此在使用钱币时应提高警惕,验证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