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领导干部,管好你的“身边人”(前沿观察·从严治党,关键在“人”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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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管好身边人,须先管好自己。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
■领导干部要正身齐家,教好子女,管好家人,对身边腐败“零容忍”
■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范领导干部身边人经商办企业行为。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权力阳光运行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领导干部管好家人和身边人,防止他们在外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借助其权力和影响从中牟利。
公权姓公,不容私用。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身居要职,比一般人更有机会获得常人难以企及的资源,他们的一句话、一次亮相,都会受到关注和“解读”。大量案例表明,公权使用一旦越过边界,就会害己害人。因此,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也要时刻教育和管理好家属及身边人,用行动践行“权为民所用”的承诺。
律己从严,明纪律守规矩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建党95年来,正是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始终秉持着这份公仆情怀,不忘为民服务,才使党一直赢得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并在新的历史时期迸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要管好身边人,须先管好自己。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
在“不搞特殊化”方面,老一辈共产党人为后人树立了典范。
毛泽东同志很重感情,却十分反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朽作风。全国解放后,亲戚、故旧、朋友纷纷来信,有的表示祝贺,有的寻求帮助,有的则提出要到北京来。经再三考虑,毛泽东同志叫来秘书,对他们说,以后一般的来信,都由你们处理。凡是要来北京看我的,一律谢绝;如果不听,偏要来,路费由他自己出;来了我也不见,公家也不接待。凡是要求我找工作的,我这里是“四不主义”——不介绍、不推荐、不说话、不写信。后来,毛泽东还拒绝了杨开慧之兄要到北京来工作的请求。在毛泽东同志的言传身教下,其子女也事事要求自己,抵制来自各方面的不合理要求。
党的领导同志以身作则、律己从严,为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了榜样。党建专家指出,反对特权、不搞特殊化是党的优良传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管党治党正是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反掉了以往可能习以为常的特权。实践证明,抓作风建设离不开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只有先管好自己才能更好地要求家人和下属明纪律、守规矩。
严管家人,对腐败“零容忍”
“2003年至2015年初,周本顺直接或者通过其妻段雁秋、其子周靖非法收受8家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2万余元……”前不久,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受贿案在厦门开庭审理,面对检方指控,周本顺当庭认罪悔罪。
从身居高位沦为阶下囚,周本顺的腐化堕落既是他本人失去原则、不讲规矩的结果,也离不开他对身边人管理上的放松乃至纵容。其实,梳理发现,不少官员落马都和其身边人脱不了干系。
“冰冷的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早些年山东省供销社原主任矫智仁受审时说的一句话,成为如今许多落马贪官的内心独白。在一些领导干部被查后,以其为中心形成的贪腐链条往往很快浮出水面,而链条上的关键环节则是家人亲属把守着。正如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中苏荣忏悔道:“我家‘于姐’成了江西权钱交易的代名词,家教上我是一个不称职的父亲,不称职的丈夫,我本人出问题,老婆变得贪婪无度,收敛钱财不择手段,儿子利用我的职权影响受贿数额巨大……”
从白恩培的妻子让某商人花1500万买下手镯,到刘铁男的儿子收受他人上千万财物,再到周永康的妻子、儿子先后收受他人财物近1.3亿元……深挖一桩桩贪腐案件,不少涉事干部的家属或身边人因参与其中而最终一一浮出水面。从“夫妻档”到“父子兵”,虽然贪腐形式各异,但有一点却相同:落马干部不仅没用好手中权力,还纵容亲属,为特权大开“绿灯”,最终落得废职毁家的可悲下场。
严管就是厚爱。领导干部不仅应严格约束自己,让手中公权不超出应有边界,同时还须严管家人,教育好身边人,不让自己手中公权沦为他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这方面,领导干部当向老一辈革命家和优秀干部看齐。无论是周恩来同志定下的“十条家规”,还是陈毅同志与家人“约法三章”,抑或叶剑英同志要求子女“夹着尾巴做人”,都是严以治家、严管家人的楷模。他们的做法当下仍有启示意义:治国必先齐家。领导干部只有首先正身齐家,教好子女、管好家人,才能用好权力、干好事业。
强化监督,扎紧制度笼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党内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实行权责对应,坚决反对特权,防止滥用职权。”规范权力的运行,还需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准则》指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行为。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
也就是说,要管住领导干部权力“任性”,防止“封妻荫子”现象的出现,一方面要盯紧干部本人,充分掌握其工作中和工作外的情况,对其交友情况和平日作风有充分了解,一旦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则随时提醒,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另一方面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范领导干部身边人经商办企业行为,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上海、北京、广东、重庆、新疆等地已经展开试点。上述地区对哪些行为属于“经商办企业行为”、主要规范哪些领导干部等方面进行了界定,并就执行办法及核查、核实手段作了详细说明和要求。对于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而相关领导干部不报告、不如实报告、不及时纠正的,上海、北京等地也出台了具体处理办法。如广东有关规定指出,“对不如实报告、不及时纠正、搞虚假退出或在退出时搞利益输送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党建专家指出,试点地方出台的规定很有针对性,将会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起到规范作用。接下来,各地要把规定落到实处,并在落实过程中不断完善、细化规定,使其更具操作性,进一步塑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本系列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