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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关注:梅艳芳93岁母亲一个月花18万仍哭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0  来源:苏北网
核心提示:在电视剧《欢乐颂》中,蒋欣饰演被糟糕的原生家庭压得透不过气的樊胜美。父母重男轻女,长子的买房结婚生孩子的钱,全部要身为妹

在电视剧《欢乐颂》中,蒋欣饰演被糟糕的原生家庭压得透不过气的樊胜美。父母重男轻女,长子的买房结婚生孩子的钱,全部要身为妹妹的樊胜美出。自己一个人辛辛苦苦在大城市打拼,但怎么努力都不如给家里添了一个“香火”的哥哥。难怪樊胜美被称为最命苦电视剧女主角,也难怪网友纷纷要给樊胜美打钱了。

樊胜美的故事之所以这么触动人心,就是因为生活中像樊胜美的例子也有不少,甚至在光鲜的娱乐圈樊胜美的2.0版也是存在的。

12月19日消息,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已故天后梅艳芳因患子宫颈癌逝世,去世后留下大笔遗产,她在辞世前曾成立信托基金,每个月固定给妈妈覃美金港币7万元(约合人民币6.2万元)的生活费。但梅艳芳母亲似乎不满足,除了向法院申请将生活费提高至港币20万元(约合人民币18万元)外,甚至在今年8月要求一次领走女儿所有遗产。93岁的她每月花18万块仍哭穷,为了争夺女儿的财产,和儿子梅启明打了10年的官司……

梅艳芳对自己的母亲是很孝顺的,因为自小家境拮据,父亲早逝,只有母亲一个人拉扯着四个孩子长大,所以梅艳芳五岁开始登台演出,小小的年纪就开始赚钱贴补家用。

1982年,因参加香港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获得冠军而出道。随后以浑厚低沉的嗓音、华丽百变的形象加上仗义豪爽的性格逐渐在歌坛、影坛走红,成为香港演艺界举足轻重的人物。

正因为这种真诚、博爱、侠义的性格使她成为演艺界尊崇的“大姐大”。2002年,梅艳芳在庆祝入行二十年的纪念节目上对大家说:我在娱乐圈闯荡二十年,四个字概括:“友情岁月!”

但是,梅艳芳的家人却把梅艳芳当成了自动取款机。梅艳芳曾谈到,她为赚钱养家丧失了宝贵的童年,少年时出入最多的地方并非学校,而是大小歌舞厅,有时甚至在街头献唱。而其母亲既不善于理财,还好赌。梅艳芳生前曾表示,自己是母亲的赚钱工具。也正因为此,梅艳芳和母亲的感情并不好。至于其哥哥也是不争气,做生意亏上千万,留给妹妹去还。

特别让梅艳芳无法忍受的是,在梅艳芳病重期间,据说当时梅妈听到她生病后第一反应就是钱,让把财产留给哥哥和自己,伤透了梅艳芳的心。她曾坦言家人中只和姐姐感情深厚,和母亲、哥哥关系一直不好,皆因大家早年因钱财产生重大分歧,阿梅对他们非常失望。据梅艳芳干妈称,曾多次见到干女与梅妈通电后都痛哭,其中一次是梅艳芳向传媒披露病情后,梅妈通过电话向女儿索取一笔钱“傍身”。

可惜的是在2003年梅艳芳因宫颈癌病逝,年仅40岁。葬礼期间治丧委员会以《别矣,香港的女儿!》为题刊登讣闻。

在生前的最后一刻,梅艳芳都在记挂着赡养母亲到终老。她生前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将自己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预留140万人民币给4名外甥及侄女作教育经费。剩余遗产委托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给母亲覃美金7万港币作为生活费直至母亲去世。这种做法也被解读为正是考虑梅妈不善理财,非常担心一旦把遗产一次过交给她而不作任何安排,会很快便会被花光,所以交给信托公司。

但梅妈一直坚称,梅艳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订的遗嘱,故法庭应判遗嘱无效,并希望独得上亿元遗产。从2004年的时候开始,梅妈就在长子梅启明陪伴下,执着地打起了争产官司。但香港法院也一直在驳回,理由就是梅艳芳留给梅妈每个月的生活费已经高于香港平均生活水平的数值了,所以这个要求不成立。

但令人心寒的是2011年在获知遗产官司败诉后,时年88岁高龄的梅妈甚至向记者大爆女儿不为人知的隐私,并声称为筹钱打官司,将不惜出书进一步公开梅艳芳生前各种隐秘,以吸引大众眼球捞金上诉。如今又在今年8月底再次提出申请,欲一次领走7100万港币(约6360万元人民币)的遗产。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惟愿天后家人的生活能够少一些纷扰,好让她在另一个世界也能够清静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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