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公安部:将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签注可重复擦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1
核心提示:发布时间: 2016-12-21 07:21:50|来源: 京华时报|作者: 袁国礼|责任编辑: 蔡彬记者昨天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近日发布公告,将
发布时间: 2016-12-21 07:21:50  |  来源: 京华时报  |  作者: 袁国礼  |  责任编辑: 蔡彬

记者昨天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近日发布公告,将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从12月26日起,福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开始试点受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同时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

据了解,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前往台湾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并可重复擦写。

据介绍,成人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根据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申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应当按规定留存持证人指纹信息,已留存指纹信息的持证人出入境时,可以按规定自助通关。持用新版通行证出入境时,边检机关查验后不再加盖出境、入境验讫章,持证人出入境和签注使用情况由芯片和信息系统记录、管理。

据了解,新版通行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00元/张,签注收费标准不变。新版通行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弯折、刮擦、水浸以及强光、强磁场或高热环境。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启用后,仍然有效的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贴纸签注可以继续使用,持有有效的本式通行证可以继续申办贴纸签注。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