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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关注:广州平安夜查酒驾 倒霉司机“三进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5  来源:广州日报
核心提示:广州前11个月酒驾同比降9.61%广州日报讯 (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记者昨日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12月24日晚平安夜,广州交警

广州前11个月酒驾同比降9.61%

广州日报讯 (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记者昨日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12月24日晚平安夜,广州交警持续开展交通大整治行动,并加大力度严查酒驾。在整治现场提供免费代驾服务,安全护送“醉猫”回家,并向现场未查出酒驾的司机派发宣传卡,呼吁“酒后请做一名乘客”。

据市公安交警部门统计,今年1月至11月,广州交警共查处酒后驾驶行为5341宗,其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3390宗,醉酒后驾驶机动车1951宗,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9.61%、11.83%、5.47%。

“醉驾”三进宫 蜀黍也是“醉”了

今年12月9日凌晨1时30分左右,阮某某驾车途经荔湾区珠江大桥双桥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阮某某血液中乙醇(酒精)成分含量为147.1mg/100mL,属醉酒驾驶。目前,阮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让人吃惊的是,经查,这已经是阮某某的“醉驾”三进宫,被查时其驾驶证系吊销状态。

一进宫:2013年9月25日,阮某某饮酒后驾车途经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期血液中乙醇(酒精)成分含量为212.2mg/100mL,属醉酒驾驶。经越秀区法院判处2个月拘役,罚金5000元。

二进宫:2014年7月17日,阮某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饮酒后驾车途经荔湾区穗盐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其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123.7mg/100mL,属醉酒驾驶。经荔湾区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广州交警提醒,岁末年终,各种聚餐、年会叠加,广大市民切记不要酒后驾车,避免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危害自身或他人的交通出行安全。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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