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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关注:惠州5家快递公司聚餐商量一起涨价 被罚65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8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核心提示:广州日报讯 (记者汤南 通讯员胡志慧)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发改委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80宗,

广州日报讯 (记者汤南 通讯员胡志慧)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发改委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80宗,实施经济制裁1.1亿元。省发改委通报了五起近期查处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快递协同涨价 罚款65万元

惠东县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惠安中通速递有限公司、福鑫速递有限公司、基能达物流有限公司、三惠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五家快递公司负责人于2015年10月12日在惠东县聚餐讨论价格上涨事宜,并统一于2015年11月1日至5日期间实施涨价行为。

涉案五家快递公司存在协同涨价的垄断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2016年12月,省发改委对五家快递公司进行处罚,共计罚款65.4177万元。

天猫店铺价格欺诈罚5万元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淘宝天猫店铺“科龙空调官方旗舰店”2014年5月28日~30日型号KFR-35GW/ERVMN3的科龙空调参加聚划算活动期间,标示了“一口价3299元,活动后恢复2499元,聚划算奇迹价1899元”,而聚划算结束后,该商品成交价格为1999.19元和2099元;型号KFR-72LW/EFVMN2的科龙空调2014年6月18日在参加聚划算活动期间商品页面标示了“促销价¥5399,专柜价¥8999”,该“专柜价”未能提供相应销售记录等证据证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2016年1月,顺德区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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