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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 明年起取消农业与非农业区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31
核心提示:2016年12月30日 13:16来源:新华网全球关注、记者29日从天津市公安局了解到,天津市自2017年1月1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城乡户
2016年12月30日 13:16    来源:新华网   

全球关注、记者29日从天津市公安局了解到,天津市自2017年1月1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还原户籍制度人口登记管理的本来功能。

据天津市公安局介绍,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户口登记“一元化”,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都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公安机关在新签发的《居民户口簿》中,“户别”栏不再填写“农业家庭户”或“非农业家庭户”,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同时,全面放开市内户口迁移限制。

此外,调整全市投靠配偶落户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投靠配偶来津落户政策调整为:天津市户籍居民与外省市户籍居民结婚满3年,在天津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外省市配偶户籍迁入天津市落户。对原为天津市农业户口、因此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调整为居民户口、并在原农业户口所在地申报配偶投靠户口迁入的,设置3年的政策过渡期,即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并予受理的,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另据了解,为避免实施户口登记“一元化”对群众办理个人事务增加负担,自2017年1月1日起,天津公安机关不再对公民个人出具“农业”或“非农业”户口性质的户籍证明。需要查询当事人2017年1月1日以前户口类型的,由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向同级公安机关提出查询申请,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根据职责提供查询服务。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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