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 11:06 来源:新华社 仇逸
全球关注、新华社上海12月29日电(记者仇逸)《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29日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其中明确,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该条例将于明年3月25日起施行。
为了更好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本次立法在已有配备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还增加了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的要求。此外,也明确不得有“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时,未配备或者未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行为。
条例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在路权分配方面向公共交通倾斜,完善了公交专用道制度,明确应当科学合理设置公交专用道、方便群众乘车;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客流调查以及公共汽(电)车的线路普查,优化调整公共汽(电)车客运线网,完善与轨道交通网络的融合和衔接。
此外,上海公安机关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驾驶证累积记分制度。禁止由他人替代记分,禁止替代他人记分,禁止介绍替代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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