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关注、 中青在线重庆12月2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田文生)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今天上午在重庆挂牌,将管辖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省区市有关案件。
第五巡回法庭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介绍说,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分别在深圳市、沈阳市设立了第一、第二巡回法庭。截至今年11月底,两个巡回法庭共收案4445件,结案3948件,接待来访7.2万人次,较好地发挥了司法改革“先行者”“试验田”“排头兵”作用,基本实现了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的改革初衷,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目前,巡回法庭已经成为展示中国司法改革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成为展现最高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和充分肯定,被人民群众称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国际上也引起良好反响。
最高人民法院把西南地区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是综合考虑西南地区区域面积、交通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以及近年来各地法院受理案件等情况,反复权衡,慎重决策的结果。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越来越迫切。西南地区地域辽阔,位于祖国边陲,距离北京地理位置较远,交通相对不便。在重庆市设立第五巡回法庭,管辖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省区市有关案件,将极大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有利于更加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第五巡回法庭也是全国唯一设在直辖市的巡回法庭。
巡回法庭人员主要由庭长、副庭长、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主审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组成,实行分类管理。目前,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庭长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领导干部兼任,实践效果较好,新设巡回法庭将继续坚持这一做法。第五巡回法庭设庭长1名,副庭长2名,专职党务干部1名,主审法官9名;每位副庭长、主审法官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各1名。
最高人民法院严格选拔条件和程序,从本院审判部门、综合部门向巡回法庭选派人员。第五巡回法庭2名副庭长从现任庭局职干部中选派,组织领导能力突出,审判实践经验丰富。9名主审法官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审判业务能力突出。他们当中,具有博士学位5人,具有硕士学位4人,平均年龄43岁,最大的49岁,最小的37岁,队伍人员结构合理,队伍梯次较好,且均已从事审判或司法调研工作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审判实务经历,承办过多起疑难复杂案件或参与起草重要司法解释,绝大部分同志多次获得立功、嘉奖、办案标兵或其他表彰。
李少平表示,按照相关规定,第五巡回法庭负责审理巡回区内跨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民商事案件和刑事申诉案件等,办理来信来访,实现审判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第五巡回法庭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受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指导和监督,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其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即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第五巡回法庭的设置体现“精简、高效、实用”等现代新型法院的特点,其运行和管理过程中,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组建审判团队,实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直接审理案件。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机制,强化防范司法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