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中国频道 » 正文

全球资讯:孙永波辞去黑龙江省副省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8  来源:凤凰网
核心提示:孙永波辞去黑龙江省副省长1月7日,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哈尔滨结束。会议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孙永波辞去黑龙江省副省长


1月7日,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哈尔滨结束。会议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16日至20日在哈尔滨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庞义华分别主持第一、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陈述涛、胡世英、朱清文,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郝会龙,副省长胡亚枫分别列席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筹备情况和有关安排的汇报》,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日期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通过后的议程(草案),将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并通过了名单草案。通过后的名单草案,将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稿)》。通过后的工作报告(草稿),将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和《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黑龙江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的议案》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黑龙江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通过后的两项议案,将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孙永波

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述涛请求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永波请求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曹晓枫请求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决定》,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龚夏梅等任免职议案》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孙永波简历

 

孙永波,男,汉族,1956年10月生,浙江诸暨人, 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副总警监。

1974.12—1975.04解放军浙江省金华军分区衢县中队战士

1975.04—1976.09武警安徽省蒙城县中队文书

1976.09—1978.03安徽省公安厅武警处内勤

1978.03—1981.07公安部武警干部大队一中队书记(其间:1981.02—1981.07中央团校学习)

1981.07—1983.05公安部政治部直工处干部

1983.05—1985.10公安部机关团委副书记(1985.05副处级)

1985.10—1990.02公安部政治部机关干部处副处长

1990.02—1993.02公安部政治部地方干部处处长

1993.02—1994.07公安部政治部办公室主任(副局级)

1994.07—1997.07公安部政治部人事局副局长(其间:1996.05—1997.06挂职任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

1997.07—1999.02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党委书记(正局级)

1999.02—2001.06公安部人民公安报社社长兼党委书记(1997.09—2000.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1.06—2003.07公安部政治部宣传局局长

2003.07—2005.11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局局长、公安部新闻发言人

2005.11—2008.06公安部部长助理、党委委员、办公厅主任(其间:2007.06—2008.06挂职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办公室主任助理)

2008.06—2008.07黑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省老龄委主任

2008.07—2016.05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老龄委主任,省妇儿工委主任,省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省禁毒委主任,省武警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16.05 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厅长、省老龄委主任,省妇儿工委主任,省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省禁毒委主任,省武警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16年6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孙永波的省公安厅厅长职务。(简历来源:中国经济网)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