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原标题:乐平篇(下)── 冤狱者:“追责到底,没有商谈的余地”
他们人生中最美好的14年时光,在监狱中度过;家人用14年的坚持为他们换来一张回家的车票。
2016年12月22日的中店村,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乐平5·24杀人案被无罪释放的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四人身披大红花,缓步走进家中。
“这茶喝着美滋滋的”,手捧一杯热茶,方春平对京华时报前街一号悬空吊记者说,他心里很温暖。
获释后找不到回家的路
洗澡换衣,洗去晦气与冤屈,四人踏上了回家的路。
门口贴着红红的对联,如同过年般热闹。
亲朋好友为方春平在方家祠堂摆宴席
为了庆祝四人无罪释放,从他们回家第二天开始,亲朋好友便大摆宴席为他们庆贺。
但直到12月25日,在方家祠堂吃过饭的黄志强还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他已认不出曾经熟悉的村庄,四处楼房林立,但他的家似乎在时光里凝固了。如果非要找出点变化,只是更加破旧了。这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老房子,朝北的屋子终年没有阳光,屋顶的瓦片千疮百孔,遇上下雨时节,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
几天下来,方春平也不再想出门。
“不知道和别人说什么”,和别人说话时,方春平甚至已不再习惯和别人对视。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昔日的鱼塘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整洁的街道。他一路笑中带泪,数次哽咽。被释放前,方春平坚信自己一定能找到回家的路,但一路走回家中,他承认“高估”了自己。
方春平的父亲保留下的部分车票
这一路走来好难。方春平的父亲方桂水至今保留着数百张从乐平到景德镇、南昌、北京的往返车票,14年,他终于换回了儿子无罪释放回家的一纸判决书。
为给方春平请律师,妻子王金霞卖了自家的房子、田地,亲戚、村里人也帮忙凑钱,王金霞欠了20万左右的债。
她现在借住在方春平弟弟家,“我丈夫出来后,我们连自己的房子都没有”,王金霞潸然泪下。
逃票,睡马路,捡矿泉水瓶,实在受不了的时候,混进澡堂洗澡。这些年,王金霞和方桂水记不清自己究竟去景德镇、南昌、北京申诉了多少次。
王金霞记忆最深的一次是,2009年大年三十,她和方桂水正坐在从北京回乐平的火车上,路过城镇、农村,看到窗外人们都在放鞭炮,“别人家都在团圆,但我的丈夫却被冤枉关在监狱里,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多数时候,方春平、黄志强、程发根、程立和的家人都相约而行,每家派个代表一起去申诉。程立和的父亲程火生记得,当时没什么钱,到北京上访,夏天就睡在马路上、桥洞下、火车站,冬天才舍得住旅社,10块钱一晚,“很多人睡在一起,水龙头的水流很小,也没有热水”。
程火生回忆,一天只吃两顿饭,早上吃两个馒头,花4毛钱。有一次,他们逃票坐火车,在半路被赶下车。
“你儿子不出来,我女儿就嫁人了”
“你老公做了这种事,怎么还有脸来公安局?”
2002年6月8日,黄志强的妻子方爱华跑到乐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说黄志强是被冤枉的,甚至还给接待人员下跪。但警察告诉她黄志强承认了强奸、杀人、分尸的事实,不用再请律师了。
黄志强被捕时,他的大女儿7岁,二女儿2岁,儿子仅3个多月。2003年,方爱华搬回娘家住,父母帮着她带孩子。2007年,方爱华出去租房子,靠打零工赚钱养活3个孩子。
大女儿文文在学校曾被同学们看作杀人犯的孩子,受尽欺负、嘲笑,方爱华听说后心里非常难过。在律师和爱心人士的持续资助下,文文考上了大学,并参加了2016年12月底的研究生入学考试。
程发根的家人在监狱外面同样不好过。这些年,周枝花一直靠骑电瓶车拉客赚钱,至今已经骑坏了4辆车子。程发根也感激妻子这么多年的坚守,“我老婆不容易啊,她的一只眼是看不见的,因为舍不得花钱,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要是我在家,不会让她受这份苦”。
程发根和儿孙合影
这些年,程发根的大女儿、二女儿都结婚了,还有了孩子,儿子也考上了大学。程发根无罪获释当天,儿子专门从学校赶回来。25日早上,儿子返校,程发根想去送送,但因为需要和律师签委托协议,他这个小小的愿望没有实现,并因此觉得很愧疚。
回家后的程发根一直笑着。“回来这几天太忙了,没时间和他交流太多,这些年亏欠他太多了,儿子还安慰我说,等回来的时候再接他也是一样的。”程发根说,感觉自己有千言万语,但又不知从何说起。
为了给程发根申诉,家里虽早早盖好了房子,但基本没有装修,也未置办家具和家电。2016年12月23日下午,三个女儿陪程发根去买了一台电视机和一部智能手机。对于手机,程发根还不能很熟练地使用,对手机的触屏设计不适应。
“你还年轻,再找个人嫁了吧”,这句话,方春平不知和妻子王金霞说过多少次。被抓走时,儿子刚刚6岁,他不知自己何时才能平反,想着妻子王金霞还年轻,便提出离婚。2010年,在方春平多次要求之下,二人签署了离婚判决书,“这样我在里面就少了一个牵挂,少一份痛苦”。
但王金霞一直没有离开方春平家,一如既往替他照顾父母,抚养孩子。王金霞从未和老人吵过架,“老人对我很好,把我当成女儿一样。”
无罪释放后,方春平一家人和律师合影
方春平感念这么多年家人的付出。因为上访,方春平的父母、妻子都被关进过看守所。2012年,方春平的父亲被控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
谈及以后的打算,方春平表示,会和妻子复婚,弥补家人,慢慢了解、适应这个社会,“我希望过正常人的生活,尽力帮助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
2005年,程立和的妻子出去打工,就再也没有回来,留下一个年幼的女儿。只有在孩子6岁时,外婆买了套衣服来看了一眼孩子,留下一句“赶紧把你们儿子弄出来,要不我女儿就嫁人了”,之后就匆匆离开了。
程立和的母亲心里很不是滋味,“我们也想让儿子赶快出来。”
“绿宝超市的案子是你们几个做的”
16年前,黄志强从父亲黄全正处听说的5·24杀人案。一早从地里干活儿回来的黄全正告诉黄志强这一消息后,黄志强起身前去看热闹,怀有身孕的妻子方爱华也想跟着一起去,黄志强说怀孕的人不能去。方爱华没有忍住内心的好奇,还是出门去围观,但她没敢靠近现场。后黄志强看到了方爱华,远远地向她招手说“不能看不能看,快回去”。
“还好你没去,摩托车压在人身上,特别惨,吓死人了”。回家后,黄志强告诉方爱华。
方春平家离案发现场约500米,得知消息的村民从他家门前经过,吵吵闹闹,方春平也要去看热闹,妻子王金霞劝他不要去,但没有拦住。从现场回来后,方春平和王金霞说起现场的惨烈情景,“他和我说人死得好惨”,王金霞害怕得不行。
程立和则是在2000年农历7月15日前后回老家时,从其他村民处听说的此案,“不要到无天底玩,有人在那里被杀了,晦气。” 这年年初,程立和就与叔叔程瑞华一同到福建晋江打工。他至今清楚记得,当时他们坐的是从南京西到厦门的火车,车票51元,然后从厦门坐车到晋江,车票18元。程立和和叔叔二人在晋江开了一家小餐馆,几个月之后,因赚钱不多,二人把店面转出去。随后,二人在晋江边找工作边玩,过了20多天,因一直找不到工作,程立和就回乐平了。
程发根是在2001年端午节回老家盖房子时,才从母亲处得知无天底发生了命案。从1999年开始,他就和妻子去了浙江打工,妻子卖皮鞋,他做水泥生意。
案发两年整之后的2002年5月23日晚11点左右,程立和突然在江西上饶市余干县的岳母家被抓。
2002年6月7日,《乐平报》发表的文章
直到2002年6月7日,《乐平报》发表了两篇文章,称警方破获暑期抢劫案,“在审讯中,据一犯罪嫌疑人交代,中店村的程立和(外号‘油炸果')等人曾做过类似抢劫、强奸、杀人案。专案组进一步调查发现,程立和于‘5·24’案后突然失踪。因此,找到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程立和成为侦破‘5·24’案件的突破口。经过近三个月的缜密侦查,犯罪嫌疑人程立和在余干被抓获”。
程立和回忆,自己被抓后,警方最先问他的是“程文财和谁是一家人”。
“程发根。”程立和如实回答。“他们又问我们村好吃懒做的人有哪些,问我认不认识‘洋猪’(方春平外号)、‘壁佬’(黄志强外号),我说认识,但没怎么讲过话,他们就说绿宝超市的案子是我们几个做的,要我交代清楚。”
程立和说,当时他心里扑通一下,称案发当时自己在晋江,没有作案时间,并未作案,且当时同在晋江的汪深兵可为其做证。
随后,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相继被抓获,汪深兵在被抓捕时逃跑。
痛陈遭刑讯逼供要求追责
邵某、陈某军、黄某生、王某刚、付某伟,是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四人说出的刑讯逼供者名单。
程发根回忆,2002年6月4日下午,他被带到了乐平发电厂某审讯室。“你让我们抓得好辛苦,把你杀人的事情交代清楚”。
程发根否认杀人,邵某破口大骂,称程发根面相不好,家里盖的房子风水不好,“你就是个短命鬼”。
“我没有抢劫,也没有杀人,没有自首机会也无所谓”,程发根拒绝在一份投案自首资料上签字。在邵某的命令下,另外四人开始拿皮鞋抽打程发根,用鞋跟踩他的脚。程发根不停求饶,“别打了,你们抓错人了,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程立和向记者演示飞机铐
程发根说,他被要求跪在地上,左手从左后下方往上、右手从右上方往下,将两只手在后背铐在一起,“他们说这是飞机铐”。
他称,自己还经历了“悬空吊”:被悬空吊在人字梯上,来回荡秋千,审讯人员在他所戴的脚镣上放砖头,站在上面踩。审讯人员还用打火机烧程发根的腋毛,烫他的身体,不时对其殴打。
“你要是死了,我们就说你畏罪自杀”,承受不住的程发根想咬舌自尽,但被审讯人员发现,将程发根的袜子及矿泉水瓶塞到他嘴里。
经历过折磨之后,程发根心想,自己不能死,要坚持活着见到家人,告诉他们自己是被冤枉的。在这种情况下,程发根根据审讯人员的提示“讲述”杀人经过。
程发根清楚得记得,警方问及杀死郝强所使用的工具时,审讯人员指着地上,程发根看到了砖头,便回答说用砖头将人砸死的,结果遭到殴打、被拳打脚踢。程发根又往地上看了一眼,看到还有一根绳子,便说是用绳子勒死的,这次审讯人员没有动手,“这是他们想听到的答案”。就这样,反反复复,直到6月6日上午,程发根完成了第一份审问笔录,并进行了录像。
审讯完后,程发根的手腕淌着血水,手指肿胀,无法握笔,审讯人员将其手攥紧,在笔录上签了字,按手印时,又将其手指掰直,程发根称。
在被带去指认分尸现场时,程发根不自觉地往登高山的方向走,结果遭到恐吓,“找死啊”。之后,程发根被拖着往另一个方向走。
“往下指,不要动”,程发根称,当走到有一堆沙子的地方时,办案人员将他的胳膊抬起,并进行拍照。指认抛尸地点的时候,程发根被直接带到了新平路,告诉他这里就是抛尸地点。
指认完现场,程发根被送往乐平市看守所。在门口,他看到了来找他的弟弟程发龙,“发龙,他们冤枉我杀死了绿宝超市老板”,但随即被拖走。
进入看守所后,程发根被要求在一张空白纸上签字,“以上我看过,属实”。在看守所,程发根发高烧,脸也肿了,嘴里吐血泡。
被批捕几天后,案子有了新情况,程发根被提外审,办案人员让其承认抢劫蒋泽才和郝强身上现金5000余元、一部手机、IC卡,并于6月25日晚和28日晚,和黄志强、方春平三人用从郝强处抢来的IC卡在公用电话亭打电话给蒋泽才生前经营的绿宝超市,欲敲诈10万元。
程发根称,办案人员为了让他承认这些,还对他拳打脚踢,故意踩他身上的伤口,让他跪着,历时两天两夜。后审讯人员威胁程发根要抓他老婆,程发根心想老婆一旦被抓,家中年幼的孩子无人照顾,便承认了。
如今,方春平的手上也残留着曾遭刑讯的痕迹,他曾被悬空吊了一晚,其间晕了几次。
“15年过去了,手还经常麻木,提不起重物”,程立和感觉很无力。
黄志强已不愿再回忆起当初审讯的经过,只求尽量简述,“不想细想,太痛苦了。”
“追责到底,没有商谈的余地,让相关人员受到应有的处罚”,这是当事人和律师共同的诉求。
“爸爸,给我一个抱抱”
从2003年至2006年,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四人先后两次被景德镇中院判处死刑。2006年5月31日,江西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原判对四人所犯罪行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鉴于本案具体情况”,改判四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至于何为“具体情况”,终审判决未加说明。
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两次作出死刑判决,程发根回忆当时自己心里万念俱灰。第二次被判死刑开完庭后,他埋怨程立和,“这种事怎么能随便乱说?”但程立和也一肚子委屈,称自己没有说。
“得知死缓消息时,我心里好难过。死也死不了,要一辈子呆在监狱,不见天日”,程发根说。
方春平(又名方有平)写给家人的信
“爸、妈、金霞,我死了以后,你们千万要帮我申冤,一定要帮我讨一个公道,要还我一身清白,不要让我死得不明不白,不要让我死不瞑目。”2014年11月24日,方春平给家人写下这封信,并咬破手指,血写“冤枉”二字。
2002年一审开庭,四人就坚称自己无罪,律师也为他们做无罪辩护。2006年终审判决后,四人走上申诉之路,先后获40余位律师免费代理。据介绍,最早一批帮助他们申诉的是在2008年前后介入的李和平等律师。后来在2012年,虞仕俊、何辉新等律师等开始介入; 张维玉、秦雷、薛荣民等律师在2013年开始介入; 2015年,张凯律师和王飞律师又介入。
在家属和代理律师及社会媒体的努力下,2015年7月31日,江西高院立案审查此案; 2016年4月27日,江西高院决定再审此案,并于2016年11月30日不公开开庭审理。程发根称,11月30日开庭再审,每次听到检察员说“证人证言、证物和原审被告人无关”时,他都流下了眼泪。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审判决,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被抓14年之后,2016年12月22日,黄志强等4人终于拿到了无罪改判判决书。
“后天考研,爸爸,给我一个抱抱”。12月22日,黄志强的大女儿文文在朋友圈写下这段话,并配有一张父亲牵着女儿,互相对视的照片。
目前,乐平案律师团已计划启动国家赔偿申请和追责程序。代理律师之一、张维玉指出,对当年“5·24”案的办案人员、检察院批捕人、公诉人以及两次宣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景德镇中院法官,都将以“故意杀人罪”进行控告;同时,对原审改判黄志强等四人死缓的江西省高院法官,也将以“徇私枉法罪”进行控告。律师团强调,“四名当事人没有实施乐平‘5·24’案犯罪行为,是事实上无罪,而非存疑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