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男童失踪信息(图据网络)
南充新闻网讯(记者刘旭)近日,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发布一条消息,称1月7日,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华龙大道一7岁男童失踪。1月11日,记者从高坪区公安分局龙门派出所获悉,因充气城堡老板疏忽大意,在收摊时将该男童卷入了充气城堡中,导致该男童死亡。
记者了解到,1月7日17时40分许,7岁男孩李某,在高坪区龙门镇华龙大道念佛堂附近玩耍失踪。龙门派出所办案民警称,据孩子家长描述,李某失踪时,上身穿一件灰色长款格子棉袄,下身穿一条黑色绒裤,脚上穿一双蓝色与橙色相间的网鞋。接到报警电话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龙门派出所办案民警称,1月9日凌晨1时许,李某的遗体在龙门镇擦新街找到。根据调查,该男童当天是在玩充气城堡,下午5时许,充气城堡老板因疏忽大意,将该小孩卷入了充气城堡内,才导致该小孩死亡。此案件是因充气城堡老板疏忽大意没有预见造成他人死亡,即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延伸阅读】
家长们小心 充气城堡的安全隐患可能一直被忽视了
据新京报2016年04月05日消息,昨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分别来到了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公园、朝阳公园、开阳桥悦秀城门前的“充气城堡”游乐园进行探访。
根据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充气城堡属于一种小型的儿童娱乐设施,不属于高空、高速的游艺游乐设施,因此不在监管范围内,监管成了难题。目前,这些儿童设施只能由运营的单位或是承包个人自行管理。
记者从北京海淀工商分局了解到,有经营行为就应该在工商部门注册,不论是经营小卖店还是娱乐设施。其中,娱乐经营在工商注册后,还需要经文委审批,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依据《消法》规定,经营者有安全保障义务。同时,娱乐设施的质量安全方面要由质监等部门监管。
店家:充气城堡低成本高回报
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充气城堡国家也没有制定相关强制性质量标准。生产企业的门槛过低,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北京一家“充气城堡”销售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充气堡”在售出后,厂家一般只在约定期限内保证产品质量,对游乐场内的安全措施提出建议,具体的日常维护还需要游乐场经营者自主安排。
记者此后在网上搜索,也能找到许多卖充气城堡的店家。他们在“使用须知”中都没有提到充气城堡需要特殊固定,只写着“平放在室外”即可。
一名上海卖家表示,“本产品是低成本高回报,一座充气城堡一天一般都有近五百元的收入,若放到好的地方,一天都有近千元的收入。”
记者从国家质监局网站了解到,多地已经开始关注这一领域标准和监管缺失问题,并已启动小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的起草工作。2015年5月,国内充气式游乐设施首个地方标准,河南省《充气式游乐设施通用技术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在郑州市宣布正式全面实施。标准详细到一针一线,为生产及使用安全把关。
律师:充气城堡业主应担赔偿责任
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近年已经发生多起大型充气娱乐设施被风吹翻的案例,导致多名儿童死伤。2015年6月,广西田阳一气垫蹦床被风吹出30多米远,一名小女孩抢救无效死亡。今年3月26日下午,临沂市罗庄区双月湖公园一个大型充气儿童城堡被风刮翻掉入水中,导致正在玩耍的9名儿童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名儿童因受伤较为严重需住院治疗,其余伤者已出院。
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此类事故后续的责任追究,并未有相关报道。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此次事件中,充气城堡业主显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责任,存在过错,因此充气城堡业主应对受伤害的儿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该事故造成5名孩子受伤,充气城堡业主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
范辰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保定清苑人民广场的管理者,也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