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丽)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近日对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进行了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同意该方案。
根据方案划定,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为:滨河西路以西,迎大路以南,黄河南岸以北,总面积4.82平方公里。批复要求中卫市要严格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在沙坡头区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进一步规范设置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认真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各类禁止性规定,并不断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日常巡查管护制度,确保水质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有关标准。
此外,中卫市还要主动接受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监督检查,切实将《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市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所提的各项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位置及保护区坐标点